3月1日起
多地上调工资
一、广东省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中明确:
自2025年3月1日起,对广东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福建省
2025年1月26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4月1日起,调整后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
低于标准,单位违法!
为了让大家能够看到自己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最新版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如下: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这几项待遇:
1.加班费
部分企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因此,对这部分企业员工而言,相当于变相涨了加班费。
2.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能领到的失业金也会上涨。
3.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或者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人群,到手工资就会上涨。
4.病假工资上涨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的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为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5.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以上影响工资之外,社保基数调整也会对到手工资有一定影响。
这4种法定情形,可调整员工薪酬
薪酬一直是劳资关系中比较敏感的点。
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薪酬时,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合法调整员工薪酬。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调整薪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调薪,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或要求劳动者签订薪酬变更确认单、或对调薪后的工资单签字确认、邮件往来等方式实现对劳动报酬的书面变更,这也是较为有效的避免劳动法律纠纷风险的方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劳资双方对调薪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自然符合法律要求。
若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对调薪进行确认,仅是口头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
第一,员工实际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提出书面异议;第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条件,口头变更的内容才有效。
2.依薪酬的调整约定调整薪酬
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依据生产经营需要调岗调薪时,法院认可用人单位享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的用工自主权,但对用人单位的行使条件要求较为严格。
即便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薪酬,用人单位也必须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的合理性进行举证,才可得到法院的支持。
3.用人单位通过修订薪酬制度整体调整薪酬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通过调整薪酬结构和考核制度等方式调整薪酬,也是较为常见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调薪时,必须要保证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已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和公示程序,才能在仲裁或诉讼中被认定为有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纪律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通过的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员工。
4.用人单位单方调整薪酬的其他法定情形
① 因停工停产调薪
当用人单位在面临经营困难或采取客观经营需要而作出停工停产的经营决策时,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及各地区的相关规定(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各地区的规定为劳动者发放基本生活费。
由此可知,企业在面临经营困难的时候,或因生产调整,可以单方采取全部或部分停工停产措施,无需征得职工同意。
但单方通知停工停产的,应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②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调薪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款规定了当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虽然法律并未明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进行调薪,但若用人单位相关考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薪酬体系对应,则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进行调岗时可以对员工进行调薪。
③ 因员工违纪,依制度调岗调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款虽然并未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进行降薪,但参考这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分,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制定详细的不同等级的处分规定来针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灵活处理。
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2019年通过的个税法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还对工资条上的一些展示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工资条必须包含这些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对企业中的普通职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都算做个人所得。
依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二、单位不发工资条,违法
单位到底该不该给员工发工资条?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依据这一款规定,企业不发工资条违法。
三、工资条包含诸多劳动权益,关键时刻可作证据
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能够得到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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