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不跟妇联主任打交道,因为我没有妇女问题。即使偶尔有点问题,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能麻烦人。
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的通讯里存有几个妇联主任。因为,在基层,妇联主任就是半边天。有时候,我们需要看看天。
当某村妇联主任张姐主动给我发消息的时候,我非常意外。难道是我前几天路过她们村时,一不小心轧死了路中间的一条蛇,她上门兴师问罪?
说实话,当时看到那条蛇时,我几乎吓破了胆。我从小就怕蛇,见笑了。
走过之后,通过后视镜,我发现蛇死了。其实,内心还是有点发憷的。毕竟,是一条生命。罪过。
还好,张姐不是来兴师问罪的。相反,她态度非常好,破天荒地先跟我打了一个客气的招呼:“忙不忙?”
这可不是她一贯的风格。但我不愿意多想,还是回了一句:“你说。”
很快,张姐的话便噼里啪啦过来了:“是这样的,36年的民族企业某某洗发水来咱们村做活动,我做的宣传代理。众多明星代言的产品,原价379精品洗发护发4件套装,现在活动价338买一套送一套,老国货品牌质量有保障,拿一套支持下(多个购物平台有售可比价)在外地的可以包邮。”
我没有回复,她继续说道:“要的话转账169元或者338元给你定一套或者两套,感谢支持。”
我没有回复,她继续说道:“参加公司排名比赛,还差3套完成任务,我家里一直都有在用,活动价现在才平均169元一套,你支持我一单帮我捧个场。”
我依旧没有回复。
理性告诉我,这是诈骗。或者说,这是因为通讯工具中毒了,群发的消息。
另一方面,没有回复归没有回复,但我还是作了一下思想斗争。如果张姐确实有需要,比如她在做兼职,我能帮一把就帮一把。毕竟,一两百块钱,也不算多。虽然我没有,我嗜钱如命,但我努力凑凑,问题不大。
下班后,去捡捡瓶子,或者让邻居们将纸壳子给我,凑两天,真的问题不大。
只要能真心帮到她,我愿意。
就在我还在犹豫到底是捡瓶子还是捡纸壳子的时候,张姐给我发来了信息。
不出意外,消息不是她发的,而是某洗发水的销售员赵某某用她的手机群发的。
据了解,镇上某干部给村里的几个工作人员发了某洗发水的推销信息。随后,销售员赵某某就赶到了村里。
在大家忙碌之际,赵某某拿起张姐的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后,群发了该洗发水的销售信息。在张姐发现之后,只能紧急一个个解释,并对已经购买的好友进行了退款操作。
张姐的这番话,彻底扼杀了我捡瓶子或者捡纸壳子的动力。同时,我非常气愤,原因有二:
一、镇政府的干部给村干部发布商业信息,到底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是否得到了相关授权?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经过了领导同意?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二、洗发水的销售员私自拿起他人手机群发消息,是否涉嫌违法?是否符合有关的工作规范?
我不想说是哪个乡镇。但我想说:现在的基层干部非常不易,尤其一些村干部,正常工作也许不多,但却要面对上级的各种压力。在这种背景下,让村干部销售洗发水,是否合适?
在全国上下努力反诈的情况下,这种类似诈骗的行为,是否应该努力制止?
我们的村妇联主任已经背负了很多,甚至连晚上陪孩子做作业的时间,还要拿来向大家解释。可是,这种增加他们工作量的行为,真的没有解决渠道吗?
我认为,我被骗了。至少,感情上被骗了,我请求相关镇政府拿出一个态度来。
难道,我必须去找纪律检查部门要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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