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安徽省毫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蒙城大队消防员陈建军为营救跳楼轻生女子不幸坠落,抢救无效后壮烈牺牲,年仅24岁。
11月13日,团安徽省委、安徽省青联决定追授陈建军“安徽省青年五四奖章”。
追授的荣誉有了,但是陈建军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先说安不安全的观点:如题,消防员的命也是命,此类救援当休矣!
本人何出此言?诸位稍安勿躁,今天就聊聊这个问题。
安不安全阅读了蒙城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及相关报道,简单梳理一下事件经过。
轻生女子年龄在50岁左右,12日一早就上了楼顶,在上面徘徊了几个小时,后来周围民众发现该女子有轻生念头后及时报警,派出所民警及陈建军所在的消防大队派员前往救援。
但该女子情绪激动,对消防队员和民警的劝说不予回应,按照附近目击者的话说,“消防和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该名女子在楼顶僵持了个把小时,在此过程中,女子全程都没有回话。”
随后就发生了视频中的那一幕,女子突然奔跑跳楼,消防员陈建军上前施救未果,二人从楼顶坠落,轻生女子当场死亡,陈建军抢救无效后不幸牺牲。
有人会问,安全气垫在哪里呢?如果有气垫,从4楼跳下应该问题不大。
根据各家媒体的报道,女子在楼顶不停跑动,而安全气垫的铺设速度肯定赶不上女子的移动速度,所以女子跳楼地点的下方没有安全气垫。
至于说消防员安全绳的问题,在这里不做讨论。
安不安全想强调的一是消防救援应该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二是消防救援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轻生类警情不应该做出搏命式救援。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然重要,但是一个成年人想不开去自寻死路,不能以消防员的生命为代价去救援。
以这名女子为例,她的生活可能遭遇了巨大挫折,所以想不开选择了轻生这条路。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确实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作为一名50多岁的成年人,做任何事的后果都要自己承担,少给他人添麻烦也是个基本的素质。
轻生可以,但是不要连累消防员,不要砸到楼下的路人。
强烈建议,以后处置高空跳楼类的轻生警情,消防员就做三件事:一是在楼下放好安全气垫;二是与警察、轻生者的亲属朋友一同做好轻生者的劝导;三是不做风险性救援。可以用水枪滋倒,用警用电击枪击倒轻生者。如果这个救援可能导致消防员重伤甚至牺牲,那么就不采取救援行动。
这个建议只针对轻生者,不是针对所有的救援行动。
不能因为轻生者的一意孤行,让消防员承受巨大代价。
11月8日,中国消防发布致敬杨科璋烈士的视频,感动了许多人。
杨科璋是广西玉林消防支队名山中队政治指导员。2015年5月29日,玉林一栋正在改建的民宅起火,杨科璋前往救援,当时烟雾太大,杨科璋抱住2岁女孩转移时从5楼踩空坠楼牺牲,年仅27岁。
这类警情救援中出现消防员伤亡,与救援轻生者的消防员伤亡是不一样的。火灾、地震、洪水、车祸、雪灾等事件中的人民群众是被动受灾,人民群众心里也不想麻烦消防员,这个时候践行训词精神,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是消防员义不容辞的责任,看过一段视频,里面的消防参谋长说得对,“灭火战斗早晚有牺牲。”消防工作确实具有这样的天然风险。营救遇险群众,消防员出现伤亡,实话实说,真的难以避免。
但是你主动放弃自己的生命,消防员营救你需要冒着牺牲自己生命的风险,那就不能责备消防员了。消防员也是人,也是父母的可爱儿子、儿女的勇敢爸爸,妻子的心爱丈夫。你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凭什么让消防员去以命相搏。
也许在可爱的消防员的眼中,救援任务是一视同仁的,不管是被动遇险还是主观上放弃生命的轻生者,都要拼力相救。
被动受灾与主动寻死,真不是一回事。
看看陈建军牺牲后的亲人们,靠种地和打工为生的父母没有了儿子,10岁的妹妹没有了哥哥,80多岁高龄的奶奶没有了孙子,3个月后即将结婚的女朋友没有了丈夫。多么让人痛心!
我知道在生命面前不要去谈论是否值得,但为了一个50岁执意轻生、绝不听劝的成年人,我感到十分痛惜和遗憾,消防员的生命一样可贵。
有些时候,消防员们可以往后站一站,而此类救援,确实该换思路了。
最后希望消防员们每次出警都能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