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地将根据该方案细化实施细则,1月20日起全国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实施方案》指出,各地按照属地实施原则,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科学制定本地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制定工作预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补贴政策平稳、顺畅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确保中央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
《实施方案》提出,要以方便消费者申领购买为目标,以操作简便、好用快捷为原则,以支付立减为主要方式,合理设计补贴申请流程,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要丰富支付渠道,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便利化支付需求。要努力保障消费者申领方式多元、交互界面简洁明了、操作步骤便捷流畅。要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的产品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有效防范骗补套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