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君“典”案例》:分居未离婚,2岁孩子抚养费由谁承担?

人民法院报 2025-04-19 14:41:17

《民法君“典”案例》第二百零七集聚焦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分居未离婚,妻子诉请丈夫支付抚养费3.96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分居后,2岁的孩子与母亲居住在一起生活并由其抚养,被告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关于抚养费数额,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及被告的经济收入能力,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定按照被告月工资收入4600元的26%给付为宜,即每月1200元。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一百九十六条和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分居至今的抚养费2.64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编剧:王存辉 后期制作:韦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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