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罪恶滔天,2000年永济市土乐村“9·18”水井浮尸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8-15 10:43:07

2000年9月18日,一个阴晦的早晨,乌云笼罩着天空,给人一种沉闷压抑的感觉。

上午8时左右,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清华乡土乐村村民裴某扛着锄头来到自家的责任田里,正准备干活,突然发现地头停放着一辆农用三轮车,他好奇地走上前去,仔细一看,顿时惊呆了,三轮车上溅满了血迹,三轮车附近的玉米被压倒了一片,地里还遗留了一些零星血迹。顺着血迹,走到玉米地旁的一眼水井前,只见井里漂浮着一具尸体。

裴某惊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大声高喊:“出人命了!”随即向永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董村派出所民警率先赶到现场进行保护。永济市公安局局长张凯、分管刑侦副局长程海民、刑侦大队大队长田海珠带领直属中队和技术中队民警冒雨随即赶到,并立即封锁消息,打捞尸体。

侦破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但天公不作美,雨不识时务地越下越大,现场变得凌乱不堪,所有痕迹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给原本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刑侦民警经过认真勘查,确定死者系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致死,同时,通过有线广摄、组织群众辨认,查明被害人系运城市席张乡柴家窑村57岁的原村委主任柴进华。

为了迅速侦破此案,永济市公安局当即成立了由20余名精兵强将为主力的“9·18”案件侦破组,有条不紊地展开了侦破工作。

柴进华平日走街串巷,以做农副产品收购生意为生,并担任过多年的村干部,去年刚刚卸任。此人为何被杀?杀人者是谋财害命,还是有意报复?

围绕上述问题,专案组迅速研究制订了侦破方案,兵分七路,展开周密细致的侦查、调查工作。

调查中,被害人柴进华妻子周雪宁经反复回忆,提供出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前一天晚上,柴进华告诉妻子,有一小伙约他18日一大早去董村农村收购绿豆,并说好两人在土乐村北路口会面。18日临走时,柴进华向妻子要了1058元现金。

获悉这一情况后,专案组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议。经过认真的分析讨论,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十有八九是土乐村人,且与死者熟悉,但不排除有人借土乐村名义扰乱侦查视线。

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以土乐村为轴心,对周边四个村展开地毯式排查,先后走访群众千余人,对20余名做农副产品收购生意的人逐一进行了调查摸底。陷入低谷三天过去了,专案组没有获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低谷。

张凯局长、贾崇文政委亲临一线,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并提出了“定人、定岗、定责任、定区域”的“四定”侦破责任制,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查找线索,破获此案。专案组统一侦破思路,坚定信心,加大对土乐村重点人员的侦查、调查力度,先后多次召集村干部、党团员、群众开会,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由于案发正值收棉季节,土乐村村民大多外出打工采摘棉花。调查工作进行得非常艰难。八天时间过去了,案件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查找不出有价值的线索,案子就将搁浅。9月26日,张凯局长专门主持召开了局务会,再次研究制定侦查方案,通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案件的侦破方向是正确的。

随着侦查的深入,迷离的案情终于出现转机,疑点逐渐集中到三个人身上,其中一个叫吉红喜的中年人表面温顺,但内心歹毒,疑点最大。

围绕该三人,专案组展开重点调查,调查中发现,吉红喜以前曾多次流露出种地干活太累,赚不到钱,发不了财,不如想些其他既快又省事的办法,弄点钱“潇洒潇洒”。同时查实,吉红喜平时爱睡懒觉,很少一大早下地干活,但案发当天早晨,他拎着筐子、扛着铁锨一人早早到地里去了。

这两条线索的获取,加大了吉红喜的疑点。专案组加紧对吉红喜外围情况的调查,同时正面接触吉红喜,并提取了他的鞋印。

经技术鉴定,现场遗留足迹与吉红喜的鞋印基本一致。

9月27日,专案组依法对吉红喜实施了刑事拘留。

在审讯过程中,吉红喜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天公又作美,现场被大雨冲刷,心存侥幸,百般抵赖。整整四天,吉一言不发。矢口否认。

时值国庆佳节,专案组民警放弃休息,昼夜奇战。为了进一步证实足迹鉴定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增强证据的力度,技术人员专门去公安部作技术鉴定。参加审讯的民警分成三个突审小组,对吉红喜轮番展开强大的心理攻势。

10月3日,技术人员打来电话,经公安部鉴定。现场遗留足迹与吉红喜的鞋印完全吻合,但吉红喜仍负隅顽抗,拒不交代。

10月5日,看守所民警在检查吉妻卢彩凤送给吉的换洗衣服时发现一个纸团,经分析认定,上面书写的情况与案情有关。

这一发现,坚定了审讯民警的决心和信心。经过三天两夜的斗智斗勇,心理较量,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10月8日凌晨6时,吉红喜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终于低下罪恶的头颅,交代了其抢劫杀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吉红喜,男,时年39岁,是土乐村人,表面上老实木讷,实则好赌成性,欠下别人赌债好几千元。案发前半个月,他偶然结识做农副产品收购生意的柴进华后,见柴进华出手阔绰,遂生恶念,先后四次以自己或亲戚家有大量绿豆为由,诱骗柴进华去收购,预谋趁机抢劫,但都因种种原因未能得逞。

9月16日,吉红喜再次哄骗柴进华,称其董村农场的表哥家有2000多斤绿豆,并约在席张村村口会面,一同前去收购。

案发当日,柴进华开着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准时赶到,吉红喜坐在柴身后,当行至土乐村北田间小路时,吉趁柴不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活动扳手,朝正在驾车的柴进华头部猛击数下,致柴进华当场死亡。

作案后,吉红喜抢走柴身上的1058元现金,并将尸体、作案工具扔进附近的一眼水井中,仓皇逃离现场。

回家后,吉红喜将抢劫杀人之事告知妻子,其妻见他浑身上下是血,就找出衣服让他换掉。吉红喜内心恐慌,强作镇定,把血衣和被鲜血浸透的500余元装在编织袋中,放进筐内,扛着铁锨去自家责任田里挖坑掩埋。后怕事情败露,吉红喜于次日凌晨挖出血衣和抢得的钱财一把火焚烧掉。

2000年12月2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付石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吉红喜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妻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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