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织金县两教师溺亡”事件被三名不明人士殴打后续来了!根据当地相关部门的通报,这三名涉案人员身份已经明确,是当地某派出所的副所长熊某和警务辅助人员陶某及李某。目前,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已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且,这起记者被殴打事件,这三名涉案人员以及他们的上级领导都也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处罚,副所长熊某被免职并被调离公安系统,两名辅警陶某和李某被解聘,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被提名免去镇长职务,这一处罚结果真是大快人心!
真想不明白,由于上游的引子渡水电站开闸放水而引起的意外溺水事件!为何他们要极力地阻止记者进行采访?为何不积极地配合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然后再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如果是水电站正常开闸放水,但是这两名老师又不听劝阻,执意还下河道捡鹅卵石,造成的意外,那纯属个人行为造成的意外事件,也怪不了上游的水电站。如果是上游水电站违规放水造成的意外事件,那就追究水电站相应的责任不就行了吗?
同时,还有存在争议的,老师是个人行为去捡鹅卵石的,还是学校派遣去河道捡鹅卵石的,这个也要调查清楚,分清楚责任,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后续工作不就行了?为何一定要滥用相关权力,还知法犯法对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工作进行干扰,甚至殴打呢?
如今早已是法治社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为所欲为、一手遮天,只要犯法,人人都是平等对待,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起事件,相应的责任人也已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对于这一处罚,公平公正,大快人心。希望后续工作也能够继续地完善,千万不能再让公众和社会寒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