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对我施了酷刑。命人将我置入酒瓮中,就摆在她寝宫的牡丹屏风后。我除了耳目健在,全身犹如腐朽的木桩子,渐渐失去生气。那日,皇帝一时兴起,「好久没看阿栀舞剑花了,唤她来吧。」
哦,原来他还不知道呀。我都被他心尖尖上的人做成人彘了,怎还能舞?到地狱里给他们舞一曲如何?
如果不是我杀了曲澜华的父兄。她也不至于恨毒了我。皇后曲澜华的父兄树大招风,触了皇帝周覆的逆鳞。如今的周覆羽翼渐丰,想除了谁还不都由他说了算。他顾忌的是会伤了曲澜华的心。周覆这人城府极深,唯一的真心却给了曲澜华。于是他找我,用的还是之前的招数。
给我弹琴、布菜,邀我吃茶赏月。一众的太监宫女估计都在腹诽。我这么一个过气的暗卫,连正经妃子名分都没捞着的人。凭什么还能得到如此荣宠。这三日来,他日日与我同榻,对我极尽温柔。在第四日清晨,他一袭白衣,宛若清隽的少年,搂我入怀,贴着我的耳朵说:「好阿栀,你帮帮我罢。」
他要杀了曲澜华的父兄铲除异己,但是这个锅需我来背。为了心上人,他给我编了一个可笑的理由:因为我嫉妒曲澜华皇后之位,且我曾经与她兄长有过节,于是我杀了她父兄泄愤。我噙着笑问他,「如果我说不呢?」他那双好看得如琉璃般的眼眸,瞬间暗了下去。站在窗棂前,身上笼罩一层肃杀的帝王气息。
「阿栀你又不乖了,上次的教训还不够?」每个暗卫都服过断肠丸,三个月服一次解药,不服将肠穿肚烂而亡。我曾试过逾期三日不服药,那腹部的疼痛犹如猛兽在啖食皮肉。「不吃也无妨。」死就死吧,反正我也活不久了。周覆一脸愠色,他指尖捏起我的下巴。「陆雪也不活了?还有你那个竹马倾叶,你敢私自逃或者死,我让他们挫骨扬飞。」
我信他,他能做得出来,甚至超乎我的想象。我跑过一次,在陆霜的帮助下。后来她被周覆命人按在雪地里杖责一百,等我赶到为时已晚。她的鲜血在刺白的雪地里开出凄厉的花朵,嘴里咕噜咕噜地吐着血泡子,「阿栀,帮我照顾陆雪。」「阿栀要乖吗?」他弯下身抚摸我的脸。我跪在雪地里,点头如捣蒜。
「这一次给你点教训。」即使我磕破了脑袋求他。他还是让人把陆霜的尸体拖去喂了野狗。陆霜陆雪虽是我名义上的婢女,但情同姐妹,她们陪伴了我十三年呀。「事成之后,可以放我走吗?」「阿栀,你不是说过会永远陪着我的吗?」他眼里又布满深情,仿佛我是他的挚爱,但是我知道那是毒药。曾经,我目之所及仅他一人而已,而他的眼里只有九州山河。
后来他的眼里多了一个曲澜华。我悲哀地发现我只是他的——一把刀而已。曲家父子克扣军饷,为非作歹多时。我除去他们,也算是为民除害。任务完成后,我伤得不轻。琵琶骨被一剑刺穿。周覆难得眼里闪过一丝愧疚。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汤匙给我喂药。薄凉的唇轻轻地印在我的唇上。「阿栀,过段时日等我从漠北亲征回来,封你为妃吧。」若是从前我定欣喜若狂。
现在的我,心里没有一丝涟漪。但我还是微笑着点点头。周覆很是满意,一个吻又落在我的发上。呵,御驾亲征漠北,一来一回少说也得三个月余。那时的我应该不在了吧。我在宫外诊过脉,大夫说从未见过体内如此衰败之人。我早就料到,断肠丸催发了我这些年的旧伤,尤其是洛云城那次。总而言之,我时日无多。这事仅我一人知晓。我的心是何时死的。
大概是在周覆夺下洛云城之时吧。那是他登顶帝王之位的最后一役。敌军节节败退后,不得不祭出最后一招。「大庆朝的太子,你若再逼近,你的太子妃将要人头落地。」那刻敌军用尖刀架着的,是我的脖子。正牌的太子妃曲澜华,正安然无恙地立在周覆身旁。她骑着我的小红枣马,站了原本属于我的位置。而太子周覆着一身银白盔甲,端坐在马背上,神色晦暗不明。
我从不敢妄想,他会为了我停止十万大军进攻的步伐。但他定会周旋一番,给我留一点自救的时间。或者他还有其他的办法,他说过不会不管我……霎时一支箭精准地朝我射来。不偏不倚地刺进我的腹腔。瞬间断了我所有的思绪,我随着利箭一起从城墙上落下。像一只折了翼的雀鸟。我的眼眸倒映出的是,周覆左手握着弯月弓,右手发出进攻的手势。
十万铁骑以破城之势踏尘而来,左副将倾叶满目惊恐地朝我飞奔,「阿栀。」前一晚我奉命潜入敌营救曲澜华时,出了一点差错。我们从暗道爬出时,曲澜华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啊」了一声。惊扰了敌方守夜的士兵,我只好留下断后。那刻我明白了,周覆为什么要指定我去救曲澜华。算无遗策的他应该想到若有万一,让我身换曲澜华。敌军并没有怀疑,因我跟曲澜华长得有几分相似。
倘若我肯舍去自己的半条性命博上一搏,兴许也能逃离敌营。但是我不愿这么做,因为会伤及腹部。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是我和周覆的。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就被他一箭射没了。一起射没的,还有我的心。4那时周覆忙着收复城池,无暇顾我。自然也不知道我腹中之事。倾叶和陆霜照顾了我多日。我醒来时,他们俩的眼睛是红的。事后他才来找我,把我按进他怀中给我安抚。
「阿栀,这是权宜之策,兵贵神速……我知道你是习武之人,我射的是腹部,不伤根本。」我冷冷地问了他一句。「若当日是曲澜华,你会这么快射出那一箭吗?」他身体的一丝僵硬说明了一切。当日若是曲澜华站在城墙上,他不会这么做。我的心在往下坠。其实我从未想过与曲澜华相争。她是相国千金,大庆朝第一美人,贵如神女。我只不过是一个孤女,后被周覆选中做暗卫,卑微如蝼蚁。
曾经我的心愿是,他待我真心,我能陪伴左右即满足。5第一次见到周覆是在难民营。那年我六岁,他大我四岁。他纤尘不染,矜贵无双地站在看台上。仿佛睥睨众生的神。我从未看过如此好看之人。那次他亲自来挑选暗卫苗子。在大庆朝,皇亲贵胄从小都会培养一支效忠于他们的暗卫队。很荣幸,我跟倾叶都被看上了。因为我们跟野狗抢夺食物时就入了他的眼。果敢,执着。
倾叶是我的好兄弟,我俩都是孤儿。他跟周覆同年岁,个儿高力气大,打架打得好。他觉得让我跟着他生活就成,不屑做暗卫,他说那是有钱人的狗腿子。但是周覆从小就会捉人心。他眉眼弯弯,言笑晏晏。「想吃望仙楼的水晶肘子吗?」「想穿周瑾记的漂亮衣裳吗?」「想睡柔软的寝被吗?」
啊啊啊,这些是我跟倾叶私下说的小小愿望。他怎么会知道的?「跟着我,这些你都有。」他漂亮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当然,你也可以拒绝我,选择与野狗争食的日子。」我咬了咬下唇,狗腿子就狗腿子吧,先吃上肘子再说。「好,我去,但是你不能卖我。」因为我已经被转手卖过好几回,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我不会。」他笑了,真好看。「只要你乖乖听话。」他低喃了一句。
一旁的倾叶爬了爬头发,一脸不甘,「好啦,阿栀去我也去。」倾叶是男子,他被挑选到军中锤炼。只有我进了暗卫营,但无训练时住在周覆的南城王府。倾叶进军营那天红着眼圈跟我说:「你顾好自己,等我有所成了一定带你吃香喝辣的。」我信他,这些年如果不是他照拂我,我早就饿死在乡野。
暗卫的训练很是辛苦,一点都马虎不得。教头说,以后手是要沾染鲜血的,差池一步便是黄泉。再苦的训练我都能咬牙坚持。因为每次学有所成,周覆都会笑着给我奖赏。还给了我很多金叶子,那些金叶子足够买下十座望仙楼。有吃不完的肘子,我再也不怕挨饿。他对我很好,有时好到不像主子和下人。
从不打骂于我,锦衣玉食应有尽有。闲暇之时,他会带我上郊外野游,登山狩猎。偶尔也会亲自教我识文断字。但我是榆木疙瘩,不开窍。因此我成了肚里有点墨水但不多的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