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女儿溺亡,姐姐向妹妹索赔90万】的新闻,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
自己的女儿溺亡了,姐姐怎么就怪到了妹妹的身上?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江苏一对三十多岁的姐妹花,各自带着自家的2个孩子出去旅游。
为了能让孩子们玩得尽兴,她们在浙江舟山嵊泗县找了一家民宿。
该民宿环境优美,娱乐设施齐全,院子里甚至还有一个大泳池,十分适合孩子们玩耍。
姐妹俩带着孩子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一直玩得很开心,孩子们甚至都不愿回家了。
临回家的前一天,孩子们想要去泳池里玩一下,姐妹俩就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原本,姐妹俩站在泳池边,各自看着自家的孩子。
可因为明天就要准备回去了,所以姐姐决定去民宿前台问一问航班问题。
就这样,姐姐撇下孩子们,自己去了前台,妹妹成了暂时照管孩子们的人。
姐姐离开一会儿后,妹妹的孩子突然尿急,要去上卫生间。
妹妹不想破坏泳池的环境,再一看其他孩子都带着游泳圈,看起来很安全,于是带着自家孩子去了卫生间。
可就是这么几分钟的时间,姐姐家4岁的孩子突然发生了意外,最终不幸溺亡了。
妹妹一看姐姐的孩子发生了意外,第一时间跳进泳池施救,可已经无力回天了。
此事发生后,姐姐将责任推到了民宿老板的身上。
她认为,民宿里既然有泳池,那就应该配备安全救生员,可民宿却忽视了这件事,最终导致她的女儿溺亡,所以民宿是要负责的。
姐姐将民宿老板告上法庭后,因为民宿确实缺乏安全意识,最终法院判定民宿赔偿姐姐70余万元。
对于孩子的离世,妹妹也十分自责,姐姐打官司的几个月,她的内心备受煎熬。
可谁知,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姐姐告完民宿老板拿到赔偿后,依旧无法释怀,又将孩子的溺亡怪到了妹妹的头上。
随后,她一纸诉状把妹妹告上法庭,责怪她没有尽到监护义务。
就这样,原本感情深厚的姐妹俩,因为这件事闹上了法庭,反目成仇了。
法院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认为,4岁孩子缺乏安全和自救意识,当时的情况母亲才是第一责任人。
姐姐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民宿,去前台时也没有把孩子的监管权托付给妹妹,所以妹妹并没有责任。
法院还认为,就算姐姐将孩子托付给了妹妹,家人之间如果不是故意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也不会构成主观过错。
而且在本案中,妹妹已经努力施救了,并不是故意的,所以法院判定驳回了姐姐的请求。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中,妹妹没有任何责任,也不用赔偿姐姐。
该新闻发酵之后,引发了全网的关注,大家一致觉得姐姐是想钱想疯了。
有网友提醒大家,【兄弟姐妹结婚之后,一些事能不管就不管,管好自己家的事就行了】。
也有网友说,【最错误的就是姐姐,作为母亲自己对孩子不上心,还好意思怪妹妹】。
还有网友为她们姐妹之间的关系感到惋惜。
有人说,【这下姐妹彻底反目成仇了,估计后半辈子都不会来往了】。
也有人说,【就算姐姐不责怪,妹妹也会愧疚一辈子,以后肯定加倍对姐姐和她的另一个孩子好,现在却搞成了这样】。
姐姐失去了孩子,肯定心痛难耐,想要这一个发泄口,只是她用错了方法。
妹妹这边,在带着自己孩子去卫生间之前,起码要告知姐姐一声,毕竟才4岁的孩子,压根没有任何安全意识。
从法律上来说,妹妹或许没有过错,但从人情世故上来说,妹妹还是有一点不妥当的。
此案也提醒广大网友,不是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更精心的看管,不然一旦出错,就算有嘴也说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