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有网友上在社交媒体传视频称,四明山区有交通执法人员用一辆私家车堵住下山道路,原因是有领导在山里赏雪,执法人员还骂了自己。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回应,并没有所谓的领导在赏雪:志愿者讲话不文明!
据网传视频显示,一辆宁波牌照私家车拦住了山区道路,数位身穿“交通管理”标志制服的工作人员在路上执勤。
拍视频者不断在质问一位工作人员,话语大意是称工作人员把宁波四明山区上山、下山的路都封了,理由是有领导在参观(赏雪)。
双方对话中可看出,拍视频的游客不断质问执法人员之前有骂人行为。
23日,当地相关人士表示,初步了解,这其实是一个误会,工作人员是余姚四明山交通部门的志愿者。
与此同时,宁波余姚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回应称,根本没有领导在山里赏雪,是交通志愿者在劝导管理交通时讲话比较冲、不文明,才引起了下山游客的不满。
在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那为什么要找这种所谓的志愿者呢?既给游客添堵又给管理抹黑。这种关键时刻不是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来维持秩序吗?
还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志愿者不应穿制服,应该穿志愿者服装!更相信是当时说漏了嘴,肯定有领导在山上志愿者没有任何执法权,建议行政拘留15天,留下案底
更有不少网友体强调:哪里的志愿者,还不是与交通部门有关,交通部门不同意,志愿者就能自愿上路?说穿了就是推卸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呢?
第一,志愿者随意封路已经涉嫌违规!
1. 封路不是谁都能干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就像不是谁都能开警车拉警笛,只有交警才有权封路。
视频里志愿者用私家车拦路,就好比小区保安擅自封锁市政道路——既没这个权限,也没这个效力。遇到这种情况,游客可以直接报警要求排除障碍。
2. 制服不是随便能穿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27条:非执法人员不得穿着类似警用或执法人员的制服。保安员不得穿着警用制服
穿"交通管理"制服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执法人员。根据规定非执法人员不得穿着类似警用或执法部门的服装。
这就好比超市员工不能穿警服执勤,志愿者穿带有执法标识的服装,本身就是违规操作。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志愿者作为普通公民,没有执法权,不能擅自封路,已经涉嫌违法了。
第二,志愿者骂人和堵路要负双重责任,相关部门可能也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1. 辱骂游客可能构成侵权
《民法典》第991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本事件中,即便真是志愿者,骂人也可能侵犯他人人格权。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像在小区里和邻居吵架,不能说"我是志愿者"就能随便骂人。
也就是说,如果查实有辱骂行为,游客可以要求赔礼道歉,严重的还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 管理部门难辞其咎
交通部门让志愿者越权执法,就像让实习医生主刀做手术。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负责。
即便真是志愿者,只要是在执行交管部门安排的工作,管理部门就要为志愿者行为"买单"。
所以说,因此,志愿者无权封路,辱骂游客要担责,管理部门难逃监管责任。交通部门作为组织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志愿者个人也可能面临内部追责。
三、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该怎么理性维权!
第一步,立即录像取证:重点拍制服标志、拦路车辆、工作人员证件
第二步,要求出示执法证件:真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证件
第三步,拨打12345投诉:比现场冲突更有效的解决方式
第四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必要时报警处理
最后,关键要记住:任何没有正式执法证件的人员要求你配合"执法",你都有权拒绝。就像不能因为有人穿白大褂就让其做手术,面对所谓的"志愿者执法",也要先验明正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