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恋这种情节一般都只会出现在电视剧之中,因为其突破了道德底线,为人们所不齿,这种畸形的感情下双方也一般会存在偏激的性格。而在2014年温州某法院公开审理的一场案件中,叔嫂恋这种情节却真实发生了,45岁的嫂子小玉和35岁的小叔子张达搞到了一起,最后因为性格问题导致小叔子将嫂嫂活活打死。
张达于1969年出生在浙江某个农村家庭中,由于从小就不爱学习,因此只上了个初中就没有上学了,但由于年纪尚小又没有几家工厂愿意要童工,因此在16岁之间张达都是在跟着社会上所谓的“大哥”混。
在这群社会大哥里头,最讲究的就是所谓的“义气”二字,出去吃饭喝酒要讲义气,个个争着抢着付钱,争得面红耳赤,几乎要打起来了,可到了真付钱的时候一个个都醉倒了,最后付钱的往往还是不喝酒的张达。张达碰到什么事情了,这群所谓的大哥一个电话就过来了,但结果就是往那里一站,最后事情解决了让张达请客吃饭.....
尽管这群所谓的“大哥”如此坑张达,但张达依旧认为跟着这群人混挺不错的,这群人讲义气,重情义,16岁的张达觉得电视里那些所谓的义薄云天也不过如此。
1987年,张达已经18岁了。其父母见他整日游手好闲,问家里要钱,最重要的是还跟着一群社会混混整日胡闹,这样下去张达肯定会被他们毁掉,于是托人将张达介绍到温州的一个皮革厂上班。
在这里张达结识了一个改变他一辈子命运的人。此人名叫李开,在温州当地有着一定的名气,倒不是因为他多么好或者多有钱,而是因为他是个无赖,经常欺负当地的小摊小贩。
张达所在的工厂老板是李开的舅舅,为了不让这个外甥在外面惹是生非,因此将其安排到了自家的厂子里上班。
说是上班其实就是帮忙管理,碰到些刺头就让李开去处理。而张达在刚进皮革厂的时候就是个典型的刺头,非常不服管教,因此当时没少被李开针对。但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人也因此认识,并在日后关系不断发展,两人成天吃吃喝喝,最终竟成为了结拜兄弟,李开是大哥,张达是小弟。
在皮革厂上班的工资并不高,张达和李开很快就厌烦了这种日复一日的劳动,两人只想不劳而获。经过商议后两人决定去进行盗窃。
在经过踩点后两人盯上了一个富裕人家,李开负责在外面放风,张达负责入室盗窃。可就在张达偷摸进入房间后不久就被其保姆发现了,她偷偷的报了警,警察赶来将张达抓了个正着,可李开却看到警察来直接开溜了。
事后李开将此事全部推到了张达身上,而张达百口莫辩。由于张达盗窃了大量的珠宝首饰总金额高达40多万,根据我国关于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40万依法属于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因此其最后被判了25年有期徒刑。而李开则由于仅仅被判了5年。
在狱中的张达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因为自己长相俊秀,家中又没什么多余的钱财寄给他,因此他在监狱中经常被人欺负。李开出狱后并没有来探望过张达,而张达在狱中每被人欺负一次,张达对于李开的恨意就多一分,他此时才明白所谓的江湖义气,义薄云天都是胡扯,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的。
2012年张达刑满释放了,而此时的李开在社会上凭借他的头脑混得风生水起,开办了企业,有了自己的公司 ,有个漂亮的35岁女友小玉。在张达出狱这天,李开甚至还安排人去接张达为其接风洗尘,但对于当年推卸责任一事丝毫不提,当那件事从没发生过。
看着眼前的李开,张达觉得愈发恶心。自己坐了三年牢出来后什么都没有,是个人见人厌的小偷,牢犯,而李开通过将责任推到自己身上后只坐了半年牢,现在又是个成功的企业家。现如今自己出狱了也丝毫不说对自己的补偿。
这么一对比下,张达的心中逐渐萌生了对李开的报复心理。他想要将李开的一切夺过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借着和李开的关系经常往李开的办公室跑,而李开的女友小玉也常常待在办公室,李开却因为工作原因而到处奔波。
一来二去张达和小玉便逐渐熟络起来,两人的关系也进展迅速,此时的张达虽然已经45岁了,但由于在监狱经常从事劳动,因此身材保持的非常不错,小玉当时年仅35岁,对对于那方面的需求非常旺盛,而李开却已经是力不从心了,因此面对张达的勾搭小玉也没有拒绝,两人经常在李开的办公室发生关系。
2014年初小玉红润的面色被李开撞到了好几次,他心中有疑但由于没有抓到小玉出轨的证据,因此李开仅仅只是对小玉进行了警告。小玉是个聪明人,知道和李开在一起才会有钱,才能享受生活,而和张达在一起只是为了享受刺激,因此在李开的警告之后小玉就和张达提出了分手。
但此时的张达却不愿意了,一来在这一年里张达对小玉有了真感情,二来只有通过小玉张达才能不断探寻李开的秘密,才能对李开进行报复,夺回自己失去的青春。
一个想要分手,一个却死活不愿意,为此两人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在言语争吵中小玉无意中说了句
“难怪开哥(指李开)说你是个唐人(温州地区的方言,意思是白痴的意思)”
“被人将责任全部推到了身上,出狱了还要来缠着人家,真是个唐人”
说完小玉就对着张达踢了一脚,将其从床上踢到了地上。而被踢到地上的张达听到小玉的这番言语,想到了自己在狱中的20多年生活,眼前似乎浮现了李开对小玉说这番话时的样貌,顿时心中火气冲天,顺手拿起床底下的榔头对着小玉狠狠地砸了下去。
事后为了不被人发现,张达还将小玉的尸体进行了碎尸处理后,将其掩埋。
2014年1月21号逃跑的张达被警方抓获,同年11月张达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进行起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者可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在本案中张达出于对李开的报复勾搭了自己的嫂嫂,在嫂嫂小玉想要分开的时候又对其苦苦纠缠,最后因为口角而对其进行杀害,其行径十分恶劣,因此依法判处其死刑。
在本案中张达由于对当年李开的做法很不满,自己在20多年后依旧是个穷光蛋,而李开却已经是企业家,不仅有了产业还有了幸福,因此张达心生妒忌,故意勾搭其嫂嫂,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案例回顾:温州一桩婶婶与小叔子不伦畸恋引发的惨剧
(《案例回顾:温州一桩婶婶与小叔子不伦畸恋引发的惨剧》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