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日本山口地方裁判所对一起恶性强奸案做出判决:被告在被害人明确表示拒绝的情况下,依然强迫实施了性行为,判处6年监禁。
但如果把“恶性”的具体要素罗列出来,是人都想判它死刑。
●被害人年仅14岁。
●小女孩第一次遭强奸时,才上小学6年级。
●之后3年里,小女孩至少遭受20次以上强奸。
●禽兽是小女孩的亲生父亲。
●禽兽是陆上自卫队军官(已惩戒离职)。
●检方要求判处8年监禁,法官判了6年。
为了保护小女孩的个人隐私,庭审时,对禽兽的具体年龄、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保密。保护了被害人,也使得禽兽逃过社死。
无从得知,小女孩经历了怎样的人间炼狱,才将禽兽父亲绳之以法。又以怎样的勇气,配合警方,将自己噩梦般的遭遇写成陈述书。庭审那天,她的陈述书被当众念出来。
法庭上,禽兽回答强奸亲生女儿的动机:认为家人是自己的私有物。无法控制感情。
性犯罪为什么刑罚这么轻?政治家们呀,法官们,你们自己的妻子和疼爱的孩子、家人被强奸了,犯人刑期就6年,能接受吗?死刑也可以吧。
对未成年人,这类犯罪判6年。
这里有个对当时26~27岁的女儿,一年里共计强奸54次,判处20年监禁的案例(检方要求判处30年)
虽然和这起案子做对比不太好,但从小学生时期就开始加害,才判6年也……
网友对比的案例,今年7月由京都地方法院判罚。被害人当时已成年,从小到大长期遭受家暴。在遭受亲生父亲强奸时,还被拍下照片和视频。
对不起,作为一个有女儿的父亲,请让我来说一句。判这个畜生终身监禁!!
经常让人不禁觉得:
因为男法官比较多?
我不认为6年后,就变得能够控制欲望了。
自己的……女儿……?
这家伙不是人吧……
这个生物,是套着人皮的魔鬼。女儿的身体虽还活着,心几乎被杀死。身体成了躯壳而已,不是吗。女儿遭到信任的人背叛、伤害,就算判无期也无法原谅。要求终身监禁。
为什么不切掉?
我朋友,此前在儿童相谈所负责性虐待案。问过,儿童性虐待尤其是亲生父亲啥的,属于罕见案例吧?朋友说,很多,有相当多!!
被亲生父亲强奸的案例,女儿无处可逃,所以把蛋和jj都切掉,肺、肾脏、肝脏也切掉一部分。
真令人作恶的案件。
让它永远别踏出牢房!
孩子无处可去
该有多痛苦呀
罪行判得太轻了。
被害的孩子也太可怜了。
经常被性犯罪的罪罚之轻给惊到。
身体受伤,内心被杀死。
我认为妥妥地适用于杀人罪,不要把性犯罪者轻易放置在社会里。
想到她还是孩子,判死刑就好。
强奸孩子的父亲不是父亲……
性犯罪者不用放出来。
不说“去死”,所以既然也改不了,那就请不要再犯罪。
这种人绝对不会改过自新的。
说实话,审判强奸罪的法官还是让女性来担任的好。男性无法理解那种痛苦吧。
日本法律对强奸罪的量刑过轻,令人看了匪夷所思的判决结果,年年都有。
2017年,一名19岁女孩勇敢站出来,状告强奸自己的亲生父亲。一审在禽兽承认强奸的情况下,判它无罪。理由竟然是无法认定被害人的“不能抗拒状态”。
女孩常年遭家暴,惧怕,没地方可去,使她不敢反抗,不得不默默忍下。
一审判无罪,引起公愤,恰逢全世界掀起“me too”运动。多名有过同样被亲生父亲强奸遭遇的女性站出来支持女孩。
二审时,终于推翻一审判决,禽兽父亲被判10年监禁。
常年被民众诟病量刑过轻,落后于时代,却没什么国会议员积极提倡修正法律。而LGBT相关的法律法规,倒是来得晚,办得快。
执政党和在野党不吵了,和和气气,团结一致,紧锣密鼓地就在国会上通过决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