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新建风电项目的风机应距离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不得小于700米”的要求,引起风电行业广泛关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通知”为征求意见稿,并非正式下发的政策文件。但既然已经到了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步,改变条文的可能性就不会太高,除非受到各相关方的强烈反对。
这项政策一旦正式实施,其影响可堪称陆上风电版的“单30”,对风电规模化发展起到深远且较大的不利影响。
2023年发布的“单30”政策,是在“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简称:双十规定)的基础上,变成“离岸距离30km以外或水深在30m以上”。该政策一经发布,新建的海上风电项目选址受到了较大影响,不得不推到离岸距离30km以外或水深在30m以上的海域,导致近海风电可开发海域面积进一步萎缩,推动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那么,为何会出现“700米距离开发风电”政策,它到底会对风电产生哪些影响呢?
政策出台原因。我们知道,风机对居民电的影响,主要是安全、噪声、光影等。其中安全肯定不是生态环境部考虑的范畴,而噪声和光影则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通知”中明确提到,充分考虑风电机组不同频率噪声及不同声源的叠加影响,重视风电机组光影闪烁影响,合理优化风电场内微观选址、布局,应通过科学预测基于噪声、光影闪烁防护需求。因而,导致该政策可能出台的,是风机的噪声和光影问题。
为何是“700米”。此前我国对风机与有人居住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有一系列的规定,要求避让距离宜大于轮毂高度与风轮半径之和的1.5 倍。
也就是说,如果风机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180米,那么风机距离有人居住建筑物应当是375米以上。然而一些老机型轮毂高度才90米,叶轮直径130米,那么按照这个规定距离为232.5米。如果有项目在200多米距离贴边安装风机,村民估计很难忍受噪音。所以,700米距离,应当是考虑了风机大型化趋势和留出了风机噪音距离的余量。
产生多大影响。可以说这个政策一旦正式出台,将对中东南部风电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分散式风电,以及今年刚刚开展的“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也就是乡村风电。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们知道农田现在很难被用于开发风电,驭风行动所用的风电开发土地,很大一部分需要来自于农村宅基地、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等。而宅基地和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往往距离居民建筑较近,700米的距离会对此类项目的开发产生很大影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中除了要求距离居民,还提到了距离企事业单位不得小于700米。这里的所谓企事业单位,不知是否包括工业园区。因为未来风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场景,就是与光伏、储能等为工业园区组成微网供电。而这种工业园区与风电机组的距离往往非常近,毕竟是自发自用的设备资产,这里的生产活动更不在乎所谓风机的噪声。这一点,是需要在正式下发文件里加以明确的。
该当如何应对。对风电业而言,当然希望征求意见稿能将此条目的要求改低点。但如果就这样正式实施了,那么就需要在其他方面寻求突破了。以乡村风电为例,一方面,用于安装风机的农村土地,扩展到其他类型,而不是仅依靠村子边上的那点地方。另一方面,在机位点有限的情况下,采用更大容量的风机,摊薄建设成本。如果粉丝们觉得还有其他办法可加以应对,请在文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