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2024年11月28日将农盈山东202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华能贵诚信托”),总金额42.66亿元。
公告披露,农业银行本次转让所涵盖的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类,涉及32户债务人,债务人地区主要分布在济南、济宁、莱芜、临沂、日照、泰安、威海、烟台和淄博,行业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任何对上述资产转让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异议。
公开资料显示,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根据协议约定转让在其经营范围内发放且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的融资业务。基于风险是否转移,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分为买断型和回购型两类。目前,回购型为主流模式,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方(银行)承诺在约定时间对出让资产进行回购,即所谓的“先卖再买”。商业银行在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关键节点,通过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实现信贷资产出表,从而实现对监管指标的操控,带有明显的监管套利痕迹。
对于上述42.66亿元信贷资产收益权打包转让,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回应称,“本笔业务完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办理,已经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银登中心审批、备案和登记,不存在对监管指标的操控,不存在监管套利行为。我行该笔业务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并非转让信贷资产。报道中提到‘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分为买断型和回购型两类’,实质并未无该两类型之分,我行业务交易文件也不存在‘承诺在约定时间对出让资产进行回购’的约定。”(来源:中工报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