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票据大案发回重审,三年前宁波银行甩锅“萝卜章”败诉

泉城夜话 2024-12-13 22:15:27

12月10日,厦门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12月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结果为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本案发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这是一场涉及两家银行之间金额近10亿元的票据纠纷大案。2018年8月,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最终败诉。2021年1月,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厦门银行履行了生效民事判决内容。执行判决三年多以后,该行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再审。

据悉,本案涉案金额9.5亿元本金,系厦门银行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多年前的票据纠纷。厦门银行购买了由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底层资产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已贴现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

由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并未将本金合计9.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期偿付,厦门银行遂将其诉上法庭,要求立即支付合计9.5亿元本金及违约金,赔偿律师费损失1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2018年6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厦门银行支付合计9.5亿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律师费损失、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等。

2018年8月,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承担。

2021年1月,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厦门银行履行了生效民事判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多次诉讼裁定中,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一直主张,案涉票据上的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印章系被伪造的,其并没有和厦门银行订立案涉合同或在案涉汇票上背书,并不是票据当事人,不属于本案适格被告。

对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这一说法,厦门银行答辩称,案涉汇票及有关合同均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真实意思表示。涉案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其已收到约9.74亿元的汇票转让款,且汇票的票面金额5亿元已得到兑付,兑付的汇票上同样加盖了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印章。

而从裁定结果来看,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关于“印章伪造”的相关说法并未获得法院支持。甩锅“萝卜章”败诉后,2023年7月,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厦门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按照各主体的过错承担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厦门银行承担。(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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