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地机动车司机致未成年人死亡,可能获得量刑结果分析

我是说事小门童 2024-08-29 15:16:36

近期,河北某地一名未满12岁未成年人在驾驶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倒地,被对向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碾压,不治身亡。

根据河北当地司法机关公告,此次交通事故中,涉嫌违法犯罪机动车司机,将会被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此次交通事故中,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并未适用交通肇事罪相关规定,取而代之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那么,司机驾驶机动车行为,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结果,可能会得到何种法律量刑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 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合各种媒体报道此次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机动车驾驶员的过失程度相对较轻——驾驶机动车在尚未交付使用的公路上行驶,明知个人行为存在违规现象,很可能出现交通事故,过分相信个人驾驶技术可以避免,最终,对突然倒在个人车辆行驶路线的未成年人,机动车驾驶员未能采取必要的车辆停止动作措施,致使未成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除此之外,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不存在超速行为,不涉及酒驾,毒驾,以及无证驾驶等其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此次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害人是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不允许驾驶自行车辆上路行驶的,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对于自身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是,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未逃逸,积极救助被害人,等待公安机关警务人员到来,具有自首情节。机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坦白情节,没有相关媒体进行报。

四是,机动车驾驶员及其家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积极沟通。但是,根据媒体报道,当事人之间并未达成的相关协议。

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能够被评价为具有真诚悔罪,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刑事判决结果,取决于司法机关相关审判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员适用过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承担的刑事判决结果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倾向于上线标准。最终具体的判决结果,请关注人民法院裁判网公布的相关案件判决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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