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中国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以及思想家。
在庆历二年,王安石高中进士,做过扬州签判、鄞县知县以及舒州通判,政绩极好。在宋仁宗末年,王安石曾经上书《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想要对宋朝初期应用的法度进行全盘整改,但是并未受到采纳。
在宋神宗即位以后,王安石担任翰林学士的时候,曾经上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更为详细地阐述了变法主张,获得宋神宗的赏识与看好。
在熙宁二年,王安石升职做了参知政事,他奉命主持变法,先后制定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灯。
在熙宁三年,王安石成功拜相,在拜相以后开始大力推行改革,在变法初期,宋神宗对王安石几乎是言听计从。
但是在新法落实的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反对者的声势越来越大,变法派内部也渐渐产生分裂问题。
在熙宁七年的时候,王安石被罢免,一年以后宋神宗再次被起用,后来再次因为君臣在变法时存在的分歧,再次被罢免,后来让他出判江宁。
后来王安石被封为荆国公,在元祐元年的时候,保守派渐渐得势,王安石建立的新法全部被废除,王安石在钟山郁郁而终,享年六十六岁。
在王安石去世后,被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诗文擅长说理,晚年诗风变得更为含蓄、深沉,他的诗文风格独特,在北宋诗坛独成一家,被称为“王荆公体”。
王安石能坐上宰相确实很厉害,但是有人觉得靖康耻有一半是因为他,虽然这种说法有失偏颇,但是我觉得他在作为官员时确实有做的不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