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堂堂县级司法机关,匪夷所思地被网络民意所“裹挟”,把自己装扮成“白衣骑士”,兴冲冲地会同当地的教育、新闻出版、文化市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学校和图书市场执法大检查,勒令经他们认定为“低俗”的出版物下架、禁售和整改,其中包括国民汉语权威的工具书《新华字典》。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很奇葩、很荒唐!
更为荒唐的是,这种本身就是“荒唐”的举动居然还能赢得“满堂彩”,
引来全网一片怒赞,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试问法治的理念精神何在?数十年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何存?
好在这种“僭越”行为被它的上级部门叫停,并被要求“规范整改、依法履职”,剧情呈现根本大反转。由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才不至于“扩散滥觞”!
从本质上讲,这压根儿不是“联合执法”的行为,更像一幕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既不专业也不严肃,演着演着就演砸了。
用网友的话评价,就是全州检察院此次行动表现出“三不懂”的缺憾:不懂法、不懂汉语文化、不懂政治大势。
一、不懂法上级检察院明确指出它存在过界越权、程序错位和履职不当的问题。
检察院是司法机关,不是执法机关,更不是行政管理机关。它拥有司法层面的建议、审查、监督权和提(发)起公诉的权力,但并不拥有行政执法权。
现在,它带着一众行政管理部门到基层一线检查执法,这成何体统?要置规则制度于何地?难道它是要扮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吗?
公权力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有一条生命线:“程序性正义”;有一个准则:“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些,他们肯定比普通群众更加心知肚明吧~~~
二、不懂汉语文化一行人员面对镜头有模有样、煞是认真地逐一查看各类图书及出版物的内容,当看到《新华字典》有“玩弄女性”、“阴”等字样,就认定《新华字典》为“低俗读物”,要求马上下架。真是令人喷饭、笑掉大牙!
他们是真没有文化还是假装一本正经?这跟鲁迅先生讽刺的“老学究”形象(看到女人露出的胳膊就联想到性交)有什么区别吗?不正是说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内心塞满了阴暗和猥琐,看啥都是阴暗和猥琐”吗?
三、不懂舆情大势[1].随随便便就被网络的意见绑架了,却没有自己的主张、原则和立场,以为是在行使正义,实际是在胡闹。
它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举动,明显是受五月份教材丑图风波的影响,急吼吼地冲锋上阵,本企望呈英豪之气,却把弹药用错地方,成为贻笑大方的匹夫之勇!
[2].分不清大是大非和轻重缓急。
《新华字典》是国家权威的正式出版物,在某种程度上代表和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事实规律,岂是一个县级司法机关能够审查并轻易否定的?
不过话还是要说回来,
他们是真的“不懂政治、不懂汉语文化和不懂法”吗?
我看绝不是!
他们明显是被强烈的作秀意识、政绩观支配驱使,才会做出如此荒诞不经、令人大跌眼镜的行为来。
你是拿钱的吧。也不想下自己
抗日战争时期广西人宁愿断头也不做汉奸,难道现代的广西要出大汉奸
呵呵
越位
你要知道,那是全州
要撤人了。
找工作
这个检察院的事先不说,为什么单一个玩字会出现有关于女性的解释出来?按照文字本来的定义,玩只是一种举动或者动作,本来就不带任何歧义,为什么新华字典这么一本重量级字典会这样解释?
看照片,标准的摆拍新闻照[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也许程序不太正义,但是干的事还算是为人民服务,新华字典就不会出错、就权威了?解释玩有戏弄的意思就不能换:开个玩笑之类的?非要用玩女性这个误导未成年人的例子?扯啥鲁迅啊,明天出版社出个全国各地脏话大全,也是文化人的事咯?[无奈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