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策划租车诈骗,结果其中一人看到金额太大,直接选择....?

柴叔探案 2024-11-21 20:23:54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4 点左右,南京站一个叫张辉的男子突然把手机摔在地上,然后拦住巡逻车报警,称自己被骗了 26000 元。

张辉表示自己从事非法刷卡套现,在网上结识了自称为 “网络高手” 的林浩, 张辉给了林浩 26000 元,让他把 24000 元存进信用卡还款,自己等着刷回这笔钱。然而,林浩借口买烟一去不返,手机也关了机。

令人奇怪的是,报警立案后,张辉却请求撤案。与此同时,被抓获的林浩说法却不一样。

林浩称自己生活艰难,母亲生病,创业失败,急需贷款,经中间人赵刚介绍认识了张辉。

他说在青岛给了张辉 3 万元,到南京后因怀疑张辉不靠谱,才索要回 26000 元,且他所谓的开办公司是假的,3 万元来源也说不清。

但真相并非两人所说。原来,张辉、林浩与赵刚三人在网络抵押车辆贷款群结识后,合谋进行租车诈骗。

他们在南京站附近多家租车行踩点,查看车辆款式、租赁价格和安保措施,最终选定一家。

张辉根据租车费用给了林浩 24000 元,见林浩钱包空,还把装有 2000 元现金的钱包给了他。

没想到,林浩拿到钱后可能因害怕或贪心而逃离。张辉发现后报警,又因怕骗局败露而想撤案,这引起了警方警觉。

警方接到报案后,首先对张辉和林浩的身份背景进行调查,查看他们的网络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以及资金往来明细,从中发现矛盾之处。

接着深入调查他们的社交关系,找到了中间人赵刚。然后警方梳理三人在南京站及周边的行动轨迹,包括在酒店的住宿信息、车站的监控视频等,通过这些信息的整合与分析,成功锁定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这三人之所以策划租车诈骗,是因为贪婪。他们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他们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将面临相应刑罚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

租车的老板看到后,记得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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