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曾经担任广东省监狱系统“一把手”的官员被“双开”。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景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景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景言 资料图
对于李景言的所作所为,有关部门评价称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李景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简历显示:李景言,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广东高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前,他曾担任原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从2016年起,他开始担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次年又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直到今年8月落马。
2016年4月11日,广东省监狱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李景言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景言在会上表示,要“努力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质量,严守政治规矩,加强理论学习,秉公廉洁用权,加强民主团结,坚决率先垂范,勇于担当负责,深入基层群众,力争创新有为”。如今他违反多项纪律,恰恰走向了自己所说的反面。
不久之前,刚有一名曾经担任省级监狱管理局局长的官员被判刑。今年8月2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于爱荣受贿、徇私舞弊假释案。
于爱荣 资料图
法院对被告人于爱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徇私舞弊假释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于爱荣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于爱荣利用担任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刑罚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80万余元。
此外,2008年至2009年,于爱荣在担任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徇私舞弊,明知罪犯不符合假释条件,仍安排他人予以办理假释。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苏高院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