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生前把房产转给子女是最好的方式,去世后就很麻烦

忆情感旧事 2024-09-12 07:53:30

老伴儿去世后,我就想把我们名下的房子转给我女儿了,我到中介所去打听了一下,问他们把房子过户给女儿需要哪方面的材料?

中介所说,如果我只有一个女儿,我需要有独生子女的证明。我说我有独生子女证,他们说独生子女证是不管用的,必须要有另外的证明材料。

另外,中介所的人还告诉我说,如果我老伴的父母还在,他的父母也是能够继承他遗产的。我说我公公婆婆都比老伴去世的早,他们已经不在世上了。中介说那也需要有材料证明他们先于你老伴去世了。

听了中介的话,我就找了有关方面给我开了独生子女的证明信。然后又找老伴的老家给我开了我的公公婆婆去世的具体年月日,同时我也让他们给证明了公公婆婆的父母也已经先于他们去世了,听说还要证明公公婆婆是原配夫妻,而且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没有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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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明我都一次性开来了。

有了这些证明,我就和女儿一起来到了昆山的公证处,因为中介说我想把房子转给女儿,必须要有公证书,没有公证书办不了。

没想到来了昆山公证处以后,公证处的人看到我们的材料了,他们说,还需要开上我和我老伴是原配夫妻的证明。

另外,还要让我回老伴的原单位,在老伴的档案里找到他和我和女儿关系的当年的填表,复印一份盖上公章。同时也要在我的档案里找出相同的材料,也要复印一份盖上公章。

只有这些还不够,还要去当地派出所调出我们一家人的原始档案,复印一份让派出所盖章。

另外还要回我老伴的老家,调出当年他和他父母是一家人的原始材料,而且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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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伴是1965年考上大学的,我不知道1965年那个时候,农村有没有一家人的档案材料?我现在已经委托家里的亲人们帮我办理了,不知道能不能办成?

另外,还要把我和我老伴和我女儿,还有我公公婆婆,都填写在一张表格上,到我老伴的原籍老家去做一次公证,公证完了以后也要到当地派出所盖上公章。

这些材料我现在都还没有办成,等我办成了,不知道拿到公证处是不是符合要求?

所以我感觉,人去世以后再转移自己的财产太麻烦了,还是活着的时候办理方便。

因为我自己遇到了这么多麻烦,所以我最近跟几个朋友都说了,让他们提前把房产转移给子女。有的朋友说,我会提前写好遗嘱的,现在有遗嘱就行了。

其实他是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只有遗嘱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你的遗嘱拿到公证处他们是不认可的。他们怀疑你遗嘱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他们会让你为这份遗嘱提供真实性相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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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让我们自己给遗嘱提供证明,我们很难办到。很多人没有办法,只有诉诸法律。法院经过调查以后,只要没有人反对,你的遗嘱就是成立的。我一个亲戚就是这样做的,亲戚生前写了遗嘱去世后把房子给儿子,但儿子过户的时候还是遇到了麻烦,他们自己解决不了,只好到法院起诉了。

最近有一个人,他是无儿无女又无亲戚的,他去世前写了遗嘱,要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他的朋友。可他去世以后,朋友拿着他的存单到银行取钱的时候。银行不承认这个份遗嘱的有效性。他没有办法,最后还是打了官司。

所以说光有遗嘱,只能证明了你有继承的资格,并不能说拿着遗嘱就可以畅通无阻了。这样看来,光有遗嘱还是不行的。

如果你活着的时候做好这一切,就没有这些麻烦事了。所以我建议大家在有生之年抓紧时间把这一切都办好,就给子女将来减少了很多麻烦。

我今天把我的经历写在这里,希望能给朋友们提供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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