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纪委明确指出了公职人员不能干的六种副业,这事儿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当官就别想着发财,想发财就别当官",这话简单明了,就是给党员干部指明了该怎么分清公私、义利的界限。
"爱钱没错,但得来路正当"。作为吃公家饭的人,你的工资是老百姓纳税钱发的,理应专心干好本职工作。
但现在有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或信息优势,想方设法捞外快,这不仅违反规定,还会让政府形象受损,侵害公共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六种副业属于违规行为,公职人员千万别碰!
一、靠权力揽私活,违规做生意开公司
利用公家资源认识的人脉"接私活",拿着国家工资还到外面"捞快钱",这就是典型的以权谋私,本质问题就是没分清当官和发财的界限。主要表现为:
自己开公司做老板和别人合伙开公司私下承包、租赁做生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国外注册公司或投资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最后是赚了还是亏了,只要有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就算违规!
二、打着"理财"旗号违规捞钱
规定明确禁止这些行为:
违规买卖股票或其他证券投资利用工作中掌握的内幕信息炒股借职权影响力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捞外快这些行为本质上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息或权力优势,赚不该赚的钱,破坏了市场公平。
三、违规搞有偿中介活动
简单说,就是当"红顶中介",靠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收取好处费。比如在项目招投标中收取介绍费、中介费等。
构成这类违纪行为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确实做了中介活动,二是从中获利了。
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力从事中介活动,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还容易滋生腐败。
四、违规兼职拿双份工资
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就是违反规定在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者虽然获得了批准兼职但又额外拿薪酬、奖金、津贴、顾问费、咨询费等。
这里说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兼任的职务既包括实际职务,也包括挂个名的虚职。
总之,当公职人员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兼职,而且不能拿钱!
特别说明:对于高校教师等专业人才,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兼职创业,这是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一般的违规兼职是两回事。
五、"挂证"赚钱
"挂证"就是把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费。
常见的"挂证"包括会计证、统计证、各类工程师证书等。
公职人员"挂证"不仅违反职业道德,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比如,建造师证件被挂靠用于不具备资质的工程项目,出了事故,"挂证"人也要担责!
六、其他违规营利行为
这一条是兜底条款,涵盖了前面没提到的各种营利活动。这些行为是否违规,要由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为啥要管公职人员的副业?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副业,是为了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政府公信力,防止利益冲突,保障公共利益。
首先,公职人员是拿纳税人钱的,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整天琢磨着副业,肯定会影响本职工作,老百姓的事就办不好了。
其次,公职人员掌握一定的公共资源和信息优势,如果用来谋利,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第三,某些副业可能导致利益冲突。
例如,一个监管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在被监管企业兼职或持股,就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没法公正执法。
最后,公职人员代表着政府形象。如果大家都忙着经商赚钱,老百姓会怎么看?政府形象肯定会受损。
怎么理解"当官"与"发财"的界限?习近平总书记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话说得太直白了!
对公职人员来说,要这样把握界限:
摆正心态:公职人员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别把公职当成捞钱的工具。守好规矩:熟悉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心里有把尺。提高警惕:不仅要知道哪些明令禁止,还要对模糊地带保持敏感,宁可不做,也不踩线。认真履职: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不断提高能力和服务水平,从服务群众中获得成就感。结语严格规范公职人员副业,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的需要。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自觉遵守规定,时刻绷紧这根弦。
同时也要看到,国家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是支持的,对基层干部在规定范围内适当增加收入也有一定弹性。
关键是要分清公私界限,不碰红线,干净做事,老实做人。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说白了,就是:想当官就老老实实当官,想发财就堂堂正正去市场上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