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老字号”商标,被判8万元!“老字号”商标权如何保护?

惟恒知识产权 2020-09-22 09:48:04

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人们对“老字号”的信任度颇大,所以,心甘情愿为其消费。但是,在现在这个经济繁荣的经济条件下,有很多“老字号”纷纷陷入商标侵权的纠纷中。

为了维护“老字号”商标的名声,不同主体的商标如何规范使用成为了市场监管的重大任务!

商标使用要规范,滥用“简称”也侵权哦

现在有很多商家或者企业,为了吸引更多顾客就注册相似的商标“搭便车”。“老字号”也不例外,有很多商家就注册与“老字号”相近的商标,并且在经营中滥用“简称”。

这样的做法不免会给原“老字号”带来损害及影响,最后结果就是难逃侵权责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一个典型的案例吧!

张先生是“合义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有一天,张先生发现一家名为“华天合义斋”的饭店,在招牌、菜单、餐具、店堂告示中突出使用“合义斋”3个字。

张先生认为“华天合义斋”饭店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合义斋”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饭店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而被告饭店认为其使用的是注册商标“华天合义斋”,该商标为案外人某公司的注册商标,被告饭店是经案外人某公司的许可使用该商标的,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

经法院判决,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属于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

而在我们说的这个案例中,虽然“合义斋”和“华天合义斋”都是属于第43类餐馆、饭店上获准注册,但两枚商标分属不同权利人,“华天合义斋”不能简称为“合义斋”,否则将进入他人商标权“领地”。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在其牌匾上使用“华天合义斋”,属于对其商标权的行使,并没有侵犯原告商标权;但是其在菜单、餐具、店堂告示中使用“合义斋”,属于不规范使用。

这种使用行为触碰到了原告的“合义斋”商标权范围,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所以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

提高“老字号”商标权保护能力,不仅有利于老字号品牌的延伸、转化和增值,为老字号企业未来的发展织就品牌战略安全网,更有利于传承和发扬老字号,提升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力。

“老字号”商标权益到底应如何保护?

一、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提前进行商标布局。

二、使用商标时应“守界”,以原有标识和原有使用范围为限。

三、要提高存证意识和取证能力,保留好历史发展、后期宣传、营业数额等方面证据。

四、老字号多方权利人共存情况下既要“守土”经营,又要推陈出新。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才是擦亮老字号市场品牌,维护老字号商标权益的最好“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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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助力企业: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