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怀疑妻子在外面偷人,于是使用伎俩将妻子骗往荒无人烟的野外,当场逼问妻子是否与情夫有联络,在愤恨之下,拿起腰上挂的钥匙将妻子的的眼珠子,活生生的抠了出来并且扔在了野外。
【案情摘要】在江苏某个小镇的一个杂草丛生的山头上,一位妻子疼痛的捂着不断流血的双眼,丈夫则在旁边淡定的看着妻子的嘶吼,过了几分钟之后,丈夫才淡定的给儿子打了个电话。
让儿子骑着电动车过来带妻子去医院医治,等到儿子赶到的时候,丈夫只说妻子是自己不小心从山上摔了下来,然后眼睛恰巧扎进了石头树枝之类的尖锐物品,这才双眼流血不止。
儿子对此说法并没有产生任何的怀疑,认为母亲就是因为不幸山上摔下来才受伤这么严重的,于是立马带着母亲赶往医院,医院的医生看到这个场景,觉得根本不像是从山上摔下来所受到的伤害,很像是人为的。
再看到丈夫丝毫不担心的神色,猜测就是丈夫所为,于是就悄悄的报了警,警察赶来时对丈夫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在警察的不断逼问下,丈夫这才说出实情。
经丈夫的叙述,警察才得知丈夫叫王某,妻子叫李某,二人都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这个小镇几乎没有任何的实体经济,大部分都是只会种地的农民。
王某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本分农民,李某因为在小的时候学过一点手艺,在镇上靠缝纫为生,经常给镇上的人修修补补一些衣服裤子。
一天,王某在穿衣服的时候,发现有一条品质不错的牛仔裤,王某就想穿上这条裤子,结果王某在用力往上拉自己的裤子拉链时,上面的拉链却意外掉落了,但是这条牛仔裤还是完好无损的,王某平日里就比较节俭,于是就寻思着去镇上的裁缝铺去安装个新的拉链,这样裤子就还可以继续穿。
于是王某就骑着自行车跑到了镇上唯一的裁缝店,进了门就发现李某正在忙碌着缝纫机,然后就开口询问李某是否可以帮他整个新的拉链,李某拿过裤子一看安装很简单,就帮王某安装了一个拉链,因为就几毛钱,所以并没有要他的钱,王某觉得这个女人真的很细心,心肠也很好,很适合做自己的妻子。
从那以后王某就经常过来找李某缝缝补补一些衣服,一来二去二人就熟悉了起来。
王某虽然没有钱,但是为了讨李某欢心,还是会经常带一些自己地里种的水果给李某品尝或者是带一些热乎乎的沙县小吃。虽然带的这些东西都不贵重,但是李某却觉得王某对自己很用心,能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王某的爱意和关怀。
时间久了,二人就心生好感,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之下,二人就去县里领了结婚证,结为了夫妻。
二人结为夫妻以后,一年之内李某就生下了一个儿子,因为养孩子的成本比较大,王某就和李某说自己要外出打工,不再像以前一样守着那一亩三分田地了,妻子李某看着家中的开销日益增长也同意了丈夫李某的提议。
然后王某就带着行李外出打工了,在外打工了一年,等王某回来的时候,听到镇上传来一些风言风语,全是关于自己老婆李某的。
王某刚到镇上,就听到几个坐着的大娘说自己的老婆李某在和镇上的某一个汉子偷情,据说那男子还是个有文化的中学老师,大娘们说的绘声绘色,眉飞色舞,让王某听了不得不信。
于是王某回到家就立马质问妻子李某有没有趁自己在外面打工就悄悄的偷男人,李某对此自然是不承认的,王某见妻子没有承认,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因为毕竟手中没有任何的证据。
王某为了看看妻子究竟有没有出轨,就告诉妻子李某他在外面打工实在太辛苦了,这次回家就不外出了,要在家里好好照顾她和孩子,实际上王某是为了进行对妻子的捉奸活动,可是妻子李某对此却浑然不知。
那是一个周末,妻子在自己的裁缝店里正在缝补客人的衣物,这时候一个斯文的中年男人方某走了过来,方某就是那些大娘口中的中学老师,王某悄悄躲在门后,看到妻子对待方某比对待自己要热情许多,二人之间还有一些肢体接触,对二人的关系开始了怀疑。
这个中学老师带着一个黑框眼镜,穿着干净,讲话斯文,对此王某这个农村出身的民工,可是差距太大了,王某看着方某,在看看自己,一股自卑之心涌上心头,深深地触碰了他作为男人的强烈自尊心。
后来经王某打听,这个方某是妻子李某的初中同学,二人在学生时代就有过一次恋情,都是彼此的初恋,但是由于妻子李某因为家庭原因,父母病重,没有精力和经济在继续支持李某读书,于是李某就这样早早的辍学了。
而方某则是继续完成了自己的学业,毕业以后在外地当了一名老师,就在王某外出打工的那一年,方某又回到了家乡当上了镇上的初中老师。
因为方某知道李某还在镇上,心里一直对初恋李某念念不忘,所以又重新找到李某,此时的李某因为丈夫外出,自己一个人辛苦照顾孩子和家庭,扛起了重任,沉重的生活负担令李某苦不堪言。
这时方某刚好出现,像是救赎李某的一道光辉,在多方面都对李某的生活了给予了很大支持,所以在方某的悉心关怀下,二人又重新旧情复燃。
因为李某出现了出轨的状况,所以一直瞒着丈夫王某偷偷的与方某继续交往,即使在王某回来以后,仍然找着各种借口与方某幽会。
从那以后,王某就特别关注二人,发现妻子李某经常借故出去买菜,每次一出门买菜就会在外逗留很长的时间,明明自己的居住场所距离外面的菜市场只有10分钟的路程,买菜挑菜最多也就二十分钟,可是妻子每次却出去3个小时,明显其中存在着一些猫腻。
为了探究事情的真相,王某在掌握李某的出行规律以后,在李某的某一次出行之后就悄悄的跟在了李某的屁股后面。
果然,王某发现妻子李某进了镇上一个很偏僻的旅馆与方某进行了幽会,对于妻子的行为,王某瞬时怒火中烧,想要冲上去前去捉奸。
但是想了想,当场对妻子进行捉奸实在是太便宜她了。于是他就想了一个更加的恶毒的方法,想要挖掉李某的眼睛,这样二人就无法相见了。
王某知道妻子李某很喜欢吃新鲜的大枣,于是在某一天欺骗妻子李某在镇上的一个山头那里长着很多鲜红的大枣,邀请妻子和他一起去打枣,妻子一听是自己喜欢的大枣,可以不花钱就能品尝,于是想也没想的就跟着王某去了。
等到二人爬上了山头,来到王某所说的地点,发现四处都是灌木丛,荆棘丛生,荒无人烟,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过来,李某就纳闷的问王某哪里存在红枣树,怎么没有看到呢。
这个时候王某突然变了脸色,恶狠狠的在那里王某开始责问李某究竟有没有出轨,妻子对于自己的出轨行为坚决不承认。
王某看到妻子李某还是不肯承认,于是随即就从口袋里拿出来了钥匙,找了一个修长尖锐的钥匙,随即就对妻子的双眼下了死手,狠狠地扎了进去。
妻子的眼睛瞬间鲜血喷涌而出,疼得大叫,王某则表情漠然,过了几分钟才缓缓的掏出手机给儿子拨打了电话,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些场景。
网上对于王某的残忍挖眼行为是议论纷纷的,虽然李某出轨,应该受到惩罚,但是王某的行为无疑过于残忍,活生生的扣掉自己妻子的眼珠子,就算她犯了错误,毕竟还有夫妻情分,可以选择离婚,但是也不至于这么重的狠手。
大多数的网友都要求对王某进行严厉的惩罚,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本案中的王某究竟触犯了什么罪名呢?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看看。
【以案释法】本案中的王某因为发现了妻子李某出轨,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于是心生恨意,变态复仇,擅自采取私刑,以借口摘枣为由,将妻子李某骗到了荒无人烟的山头,逼问李某的出轨事情。
由于李某不承认自己的出轨行为,于是早就预谋已久的王某拿出了尖锐的钥匙对李某下了死手,造成妻子李某的双眼受到了严重的损伤,最后失明,落下了终身残疾。
由此可见得王某在这一场挖眼睛事件中蓄谋已久,早就做好了报复准备,属于蓄谋已久得行为。
主观上想要伤害妻子李某,具有非法伤害他人得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得行为,以钥匙作为作案工具,实施了戳瞎妻子眼睛的举动,手段卑劣,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他人的,一般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重伤的话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如果只是对受害人进行一般性的拳打脚踢和推拉撕扯,并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大部分就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此外,故意伤害结果是有多种形式的,像砍断手脚,削掉鼻子,咬去耳朵的等行为,是属于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像损失他人的听觉视觉以及味觉等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
但是我国对故意伤害罪一般划分为三种形态的伤害,一级轻伤、二级重伤或三级死亡,这是根据伤害结果的严重损伤程度来划分的,也是作为法院评判伤情的标准。
如果行为人没有对被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
本案中王某对于妻子李某的所作所为,造成妻子李某失明,对妻子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是永久性的伤害会落下终身残疾,这种后果可以被认定为重伤。
李某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虽然出现了出轨的行为,违背了道德,但是李某仍然有权享有生命、身体安全等基本权利,可是王某为了自己的私欲,对她进行了残忍的挖眼行为,这种动用私刑的行为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应当受到严厉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配偶出轨时,婚姻的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出轨方的开房记录,二人的微信聊天截图等,寻找足够的证据去起诉离婚,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暴力攻击对方,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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