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纪录
印象中,这是自互联网普及以来,单月发生校园霸凌案件的新纪录。
自3月10日,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掩埋尸体案件后,各地接连又发生了10余起涉及校园霸凌的伤害案件。
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案件,引发全国震怒,举国上下几乎无人不知,大家几乎一致认为这3名小恶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慑霸凌者。
我原以为:
强烈的民意和公众对霸凌者的态度,能够让霸凌者们产生畏惧心理,让霸凌者们有所忌惮和收敛。
同时,强烈的民意和重大的舆论压力,也使得公安机关在处理霸凌事件中的力度加大、速度加快,理应能对于霸凌者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
但没想到,霸凌者们竟然不约而同的顶风作案,一点收敛的意思都没有,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案件后,有人说全国的小恶魔都在看着,都在等着审判结果。
而如今,我觉得那些小恶魔不像是在观望,反而更像是有意的顶风作案,更像是在挑衅,更像是在做最后的疯狂。
近一个月霸凌案件汇总
3月10日,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掩埋尸体。
3月14日,四川营山县警方通报:龙某等6人因与同学陈某发生矛盾,在学校女厕所内通过脚踢、扇耳光等方式,对陈某进行殴打。
3月15日,四川冕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14岁女生王某媛纠集多人对13岁男生辱骂和殴打。
3月18日,山东济南一初中生在学校厕所遭同学殴打,多人拍摄视频、多名学生起哄。
3月18日,山东临沂一名男孩遭受多人霸凌。
3月19日,湖南吉首四中一女生在校园遭多人霸凌。
3月22日,江苏宿迁 15 岁少年被 13 岁男孩刀捅身亡。
3月22日,四川南充营山县城北实验学校发生一起疑似校园霸凌事件。
3月24日,福建晋江一初中女孩因遭遇校园霸凌跳楼身亡。
3月27日,河北邯郸永年区刘某桐与自己的舍友郝某涵用开水灌入赵某口中,将其烫伤。
4月1日,浙江杭州临平区运河中学,15岁男孩子在学校被霸凌后跳楼身亡。
4月6日,山西孝义市发生一起殴打未成年人案件,一名15岁女生遭11人狠殴。
是顶风作案,也是挑衅
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件,好像导火索一样,带动了全国各地霸凌者们的“积极响应”。
他们不知道邯郸发生的事情吗?他们不知道公众对于那件事情的看法吗?
早些天我曾认为他们会害怕和担忧,但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
我更相信他们非常清楚的知道邯郸事件,知道大家对于霸凌者的痛恨,他们是有意而为之。
邯郸事件,引起的轰动和震惊太过巨大,是很有可能改变刑法条款,改变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内容的重大事件。
那些霸凌者应该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他们就是要赶在法律修改之前,利用自己的年龄,做最后的疯狂。
这当然是我的假想,因为除了这个,我实在想不到、也无法解释,为何这一个月霸凌事件不降反升。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可怕的是对社会造成的多方面的影响
影响一:被当做”榜样“
对未成年霸凌者的从轻处罚,也正在社会上造成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
3月21日,江西某超市老板发布视频,一小孩在超市偷东西被发现,联系其家长到店处理问题,孩子母亲来到后,没有批评自己的孩子,反而说出了令人诧异的话:
“偷东西?小朋友杀人都不用判死刑,还偷东西?”
“哎哟,你真是一点常识都不懂啊。小朋友,你知道小朋友,14岁都不到,还是少年呢,你就这样子处理事情?”
自家孩子在超市里面被确认偷东西,有监控为证,被店老板逮了个正着,竟能说出这样的话,这是把邯郸杀人案当成了“榜样”吗?
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得不到强有力的判罚和惩戒,那一定会被一些极端的民众拿来当做开脱和无赖的理由。
而这类极个别的行为,会不会引起他家长的效仿呢?会不会助长孩子的作恶胆量呢?会不会让别的孩子觉得不公平呢?会不会改变社会风气呢?
说出这种惊人话语的妈妈,你以为你是在保护孩子,维护孩子?你这是在培养明日的小恶魔。
影响二:催生更多犯罪
如果未成年人杀人、犯罪不用担责任,或者惩罚很轻,有没有可能因此而催生出这样一种情景。
有句话说:永远不要低估人性中的恶。
千百年来,无数的事例,不断在证明着、刷新着人性恶劣的底线。
人性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在相安无事的日子里它像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在利益得失面前,它如同针芒在背,险恶异常。
叔本华说:在骨子里,人就是丑陋、野蛮的动物。我们所见的人只是被绑上了绳索,被驯服了,这种情形就叫做文明教化。
我们每个人头上都有这样的绳索--法律。
因为人的劣根性的存在,我相信在足够利益的驱使下,如果相应法规、制度不尽快进行完善和改进的话,“未成年人杀手”这种情景,很有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
影响三:不知该如何教育孩子
前些天还写过一篇关于如何预防孩子被霸凌的文章,现在想想,或许有一些观点是错误的。比如不该教孩子在遭遇欺负时打回去。
孩子打回去了,即使在学校告诉老师,回家告诉家长,老师和家长也不可能时刻跟着孩子,避免孩子遭受更严重的报复。
而那些主动欺负别人,施暴的小恶魔,心存报复的可能性更大,万一小恶魔拿把刀子,趁孩子不注意.....
这我们要如何预防,孩子要如何防备?
我真的有些疑惑了,现在的那些小恶魔,是不是真的是有意而为之,是不是就是故意想要欺负别人,想趁着年纪小,作恶不会受到惩罚,而有意的去施暴,去体验欺负别人的快感呢?
如果是的,我们作为家长,在孩子面对欺凌时,我们该让孩子如何应对,我们大人该如何应对呢?
让孩子直接反杀?还是转学、辍学保平安?
可能很多家长也会迷茫和无助,我们一直教育孩子懂规则守规矩、讲文明懂礼貌,但面对无视法律、甚至法律都拿他们没办法的霸凌者,突然感觉到可悲、可笑。
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承受着身心的摧残,而那些施暴者却能够毫发无损,这样的情况,施暴者当然更加猖獗、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
难道我们只能在孩子遭受霸凌后,由我们父母来采取报复手段,为孩子报仇、讨回公道吗?
我们报复了,解气了。但我们也犯罪了,进去了。孩子的生活一定会发生改变,命运也会发生转变。
如果不这样,我们又能怎样呢?难道默不作声、让孩子忍耐着、承受着?
现状依然如此,至于将来如何发展和演变,其实全看这次对邯郸3名初中生的判决,以及后续法律条款是否修改、如何修改、何时修改了。
公众的态度,舆论的压力,对于霸凌者们来说,是无关痛痒的。校园霸凌、未成年犯罪,想要制止或减少,唯有在法律上更加迅速、更加严格,惩罚力度更加严厉,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邯郸初中生杀人案件过去快1个月了,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有审判结果。此类案件,在证据完整、事实清晰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更早的审判、更早的进行严厉的惩戒,才越能够对霸凌者产生足够大的震慑。
试想,一个霸凌者今天欺负了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个礼拜后就得到非常严格的处罚,对比1年后才得到非常严格的处罚,所产生的震慑强度是完全不同的。
希望能早日出结果,早日结束这种霸凌者顶风作案,甚至略带挑衅意味的行为,让他们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原文首发于公众号“夏天的避雷针”,欢迎感兴趣的朋友搜索订阅~
建议降低追究刑责的年龄
校园霸凌者必须强制到专门学校接受限制自由、专业的矫治,就像得了恶病的患者需要动手术一样。
不要再说霸凌行为了,故意伤害就要定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