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垚同志逝世,享年百岁!曾与夫人卞仲耘参与《人民日报》创办

简划 2021-08-30 21:19:35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消息,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离休干部、副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王晶垚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1年8月29日凌晨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根据王晶垚同志家属的意愿,丧事从简,不举行送别仪式。

王晶垚

王晶垚是燕大进步学生运动的重要组织者

公开资料显示,王晶垚,男,江苏淮安人,1921年3月1日生。1945年燕京大学历史系毕业。1957年到近代史研究所,1957年夏起至1986年夏止应聘为副研究员。研究中华民国史、中国近现代文化思想史、南社史。1986年冬离职退休。推动组织中国南社与柳亚子研究会,当选为首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促进海内外另成立南社研究团体6个,曾任江苏省南社研究会顾问。

1942年至1945年在燕京大学(成都)历史系求学期间,王晶垚参加革命,是1944年10月15日在成都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外围组织“民主青年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同时也是四川进步学生运动的重要组织者之一,是很多次燕大学生集会抗议、包括与当局谈判的组织者。

1946年5月,王晶垚和夫人卞仲耘一起到晋冀鲁豫解放区首府邯郸,参加晋冀鲁豫《人民日报》的创办,成为该报编辑。1948年到新华社任编辑,一直工作到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后,王晶垚到中共中央宣传部工作。1957年到社科院近代史所,工作至离休。

据悉,王晶垚与夫人卞仲耘相识于燕大。

1941年初,在西北大学经济系求学的卞仲耘加入了中共地下党组织。

不料,地下党组织很快被国民党破坏,卞仲耘等一批学生被校方勒令退学。党组织负责人要卞仲耘立即离校,前往内地大学继续求学。于是她来到了成都,于1942年10月进入燕京大学经济系学习。

不久,王晶垚组织的文学研究会吸收了卞仲耘。又过了些时候,文学研究会转为秘密青年进步组织“蓉社”,一度改称“马克思主义小组”。名称几度改换,卞仲耘都是其中惟一的女性。在追求理想的火热的学生运动中,王晶垚和卞仲耘相知相爱了。

王晶垚和卞仲耘

抗战胜利后同赴解放区,投身人民日报工作

1944年秋,王晶垚经地下党员、川大教授李相符和著名民主人士刘清扬介绍,进入美国新闻处成都分处图片部兼职工作。王晶垚随后介绍燕京大学同学李肇基、陈浩、张学孔、孙贡三等中共党员进入了美国新闻处。抗战胜利前夕,美国新闻处要发展建立西安分处,王晶垚又接受中共指派,到西安参加分处筹建。他到西安不久,接待了同样接受中共南方局青年组指示到那里开展工作的何燕凌和宋琤。

抗战胜利后,美国新闻处决定迅速建立北平分社,王晶垚又一次领受党的任务,前往北平。闻知此讯,卞仲耘随即赶到西安与王晶垚举行了婚礼。他们在婚后一起越过风陵渡,进入太岳解放区。

王晶垚、卞仲耘夫妇同行者一共6人,3 男3 女,都是城市知识分子模样,很快就被解放军哨兵拦住了,送往太岳军区敌工部。王晶垚等向解放军首长详述了自己的身份和要去北平的目的。

太岳军区对这几位年轻人不摸底,既然他们要去北平,就索性先将他们送到上级军区——晋冀鲁豫军区,从那里再去北平也是顺路。1945年12月下旬,王晶垚、卞仲耘来到晋冀鲁豫军区所在的武安县(现属河北)伯延村。

这时,晋冀鲁豫军区已经了解清楚了王晶垚、卞仲耘一行人的情况。他们住下才一两天,就有安徽老乡来看望卞仲耘。来者是新华社晋冀鲁豫总分社记者吴象,他奉总分社负责人安岗的指示前来探问,看看是否有可能将王晶垚、卞仲耘留在总分社工作?接着,安岗亲自前来。又过了些时候,晋冀鲁豫军区副政委张际春登门拜访,表达了希望这两位年轻人留下工作的愿望。

晋冀鲁豫军区上下真诚欢迎知识分子的热情,使王晶垚、卞仲耘非常感动。这也促使他们下定决心留在晋冀鲁豫,到新华社晋冀鲁豫总分社工作。

王晶垚和卞仲耘夫妇,是晋冀鲁豫中央局机关报《人民日报》创刊时迎来的第一批来自国统区的大学生,都是燕京大学学生。他们是被中途“截留”的。

1946年春天,王晶垚、卞仲耘来到邯郸,迅速熟悉了新华通讯社的工作。这年5月,要创办晋冀鲁豫《人民日报》,新华社晋冀鲁豫总分社负责人安岗原先就是《新华日报·太行版》成员,这时奉命率队,合编于人民日报编辑部,同时继续承担向新华总社发稿的任务。王晶垚、卞仲耘参加了《人民日报》的创办。

1946年5月,卞仲耘(中)在晋冀鲁豫《人民日报》编辑部工作

卞仲耘更是成为人民日报初创时期为数不多的女编辑之一。此外她还参加了1948年6月华北《人民日报》的创办。她于1949年初调入新华社,随即转入教育工作岗位,先后任北京师大女附中教师、副校长兼党总支书记,1966年8月5日在“红卫兵运动”中不幸遇难。

夫人遇难后,王晶垚多次状告“凶手”

2014年,南方周末以《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为题刊登了对王晶垚与其夫人卞仲耘的报道。

文中讲述,1966年8月5日晚间,王晶垚得到噩耗,赶到医院,看到的是妻子卞仲耘血迹斑斑的尸体。第二天,他用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部昂贵的照相机,给妻子照了许多张照片。在接下来的每一个步骤,清洗、换衣、火化、殡葬……皆有照片记录。之前女学生们上门闹事,贴在家门口的标语、大字报,全部被他摄入镜头。

此外,王晶垚一直保留着“组织上”对卞仲耘之死的两份鉴定材料:1969年12月4日,首都工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作出的《对卞仲耘的审查结论》:“卞仲耘担任干部以来忠实地执行了修正主义建党路线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系犯错误的革命干部。1966年8月5日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迫害而死。”

1978年6月3日,中共西城区委发出一纸近千字的《关于卞仲耘同志的昭雪决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卞仲耘同志立场坚定,敌我分明。对党和群众始终坚持正确态度,表现了自我牺牲精神。对别有用心分子的破坏活动,及时进行了揭发和斗争,坚贞不屈。由于林彪、‘四人帮’颠倒敌我,纵容、支持坏人,疯狂摧残党的老干部,卞仲耘同志横遭诬陷迫害、非刑毒打,不幸于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壮烈牺牲。”

之后,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为卞仲耘举行了追悼会,她的骨灰被安放在革命烈士纪念堂。给了400元补偿。妻子之死被归结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林彪、“四人帮”,王晶垚不满意。从1978年到1989年,他连续告了12年。

状告的对象是一个名叫袁淑娥的女人,王晶垚把她视为害死卞仲耘的首要凶手。

“被告人袁淑娥借‘文化大革命’之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西城区检察院1981年的一份法律文书称。这份法律文书,却是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告人袁淑娥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故决定不予起诉。”

“我又在1983、1985、1987年先后向西城区委、北京市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启立同志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同志提出申诉。胡启立同志曾批示市委进行复查。杨易辰同志也曾表示甚为愤慨。”王晶垚最后的努力是:1989年,他请求全国第一位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王工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第3433号建议,重审此案。【资料来源:南方周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

编辑:舒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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