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群众给警方送锦旗...

汕尾市民网 2024-11-21 10:01:40

破案挽损

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安全+满意

“小案不小,牵动民心”

陆丰公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

影响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

快速破案,追赃挽损

倾力保民安,让守护更有温度

锦旗无声映初心,小案精办暖民心

11月18日下午

辖区群众将一面题有

“雷霆出击破案神速 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的锦旗

送到南堤派出所民警手中

感谢办案民警迅速抓获盗窃嫌疑人

为其挽回损失

11月12日10时许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自家客厅放置的一部手机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随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研判发现杨某(男,山东人)

有重大作案嫌疑

且作案后逃窜至揭阳市

办案民警马不停蹄赶赴揭阳市后发现

嫌疑人又逃窜至汕头市

在汕尾市公安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当晚20时许

民警在汕头潮南区将杨某抓获归案

追回被盗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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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被盗手机

小案快破,破解群众心头的民生大事

11月12日

南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其父母独自在未装修的自建房居住

外出后回来打开房门一看

一陌生男子正在家中翻捡物品

被发现后立即翻窗驾驶车辆逃跑

经清点发现家中现金被盗

刑侦大队联合派出所立即开展

案件勘查和摸排工作

调取沿线监控视频逐帧分析排查

在汕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工作支撑下

11月13日0时许

办案民警在东海街道

抓获犯罪嫌疑人庄某(男,25岁,东海人)

并追回被盗部分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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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抓获嫌疑人

及追回部分被盗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ND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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