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到海丰海城中队接受调查...

汕尾市民网 2024-11-17 10:21:44

海丰交警快速查处一起违法掉头的交通行为

开车要讲规矩

违法掉头

存在较高的交通安全隐患

不但危害别人的行车安全

也会对自己带来危险

11月14日17时40分,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查二环南路红绿灯路口秩序中发现一小汽车违反规定随意掉头,严重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随即指派海城中队开展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民警立即通知该小汽车驾驶人到海城中队接受处理。当天晚上8时,违法驾驶人洪某某来到海城中队接受调查,洪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三款的规定,民警对洪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同时,民警对其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教育。洪某某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保证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不再发生类似情况,自觉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

不影响直行车辆,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掉头

禁止掉头交通标志

海丰交警提醒

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

文明守法共享道路资源

不仅是保护自己

也是对他人的保护

来源 海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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