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子未婚先孕被扫地出门,男朋友:她是有家庭的人

淑莲聊情感 2022-05-31 20:30:44

古时候,女孩一般在十四五岁就到了成婚的年纪。现代社会,十四五岁的女孩还在上学,在这个阶段谈恋爱被称之为早恋。虽然十四五岁的年纪对爱情产生懵懂的想法是正常的,思想开明的父母是支持孩子与异性接触的,但都会嘱咐孩子一定要把握好分寸。

十字开头的年纪还不适合谈感情,更不适合谈婚姻,但有些小情侣早已私定终身。青春时期因为没有社会经验,不懂得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也算情有可原,可有些成年人在面对感情时也会迷失了方向。

27岁的丽丽与男朋友郭先生在婚期临近时发生了感情的变故,原本已经住进男朋友家的丽丽不得已搬了出来。不过搬出男朋友家时,丽丽已经怀孕了,可直到孩子出生男朋友一家人都不闻不问,因为早产孩子只有三斤多,发育不良,需要进入保温箱治疗。可丽丽没有钱,让孩子在保温箱中住了三天就将其抱回了家。

既然丽丽曾搬到男朋友家中,而且已经开始商议结婚的事情,这就代表着无论是男朋友还是其父母,对丽丽都是很满意的,为什么后来直接不管她和孩子了呢?

丽丽与男朋友郭先生交往了仅一个月就住到了他的家里,最初郭先生的父母对丽丽不是很满意,因为丽丽离过婚还带着一个女儿,是郭先生努力做父母的思想工作,让父母接受了她。自从丽丽搬到郭先生家里,其父母对丽丽就像儿对媳妇一样疼爱。当丽丽发现自己怀孕后,准公婆就开始为他们操持婚礼的事宜。

丽丽怀孕了更应该早日确定婚姻关系,因此郭先生的父母经常催促他们去办结婚证,可丽丽却找各种理由拖延。未婚先孕对于女性的影响更大,郭先生一家秉着对丽丽负责任的态度进行着下一步,丽丽却好像并不是很在意领证这件事,让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郭先生发现丽丽家人给她寄来的保胎药以及她和另一个男人的聊天记录…事情终于暴露!

原来丽丽之所以不愿意与郭先生去领结婚证,是因为她是有家室的人,在法律上她还是已婚人士。丽丽表示自己已经起诉离婚,只是还没有解决清楚。但因为丽丽最开始没有说明,让郭先生一家人都蒙在鼓里,所以他们也就不再信任丽丽。

丽丽解释自己在年轻时被父母安排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丈夫,但婚后因为两个人聚少离多,感情越来越淡。虽然在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但早已没有了夫妻之实。

郭先生却觉得自己像一个跳梁小丑被丽丽耍的团团转,因此他不再愿意与丽丽结婚。而对于丽丽生下的孩子,郭先生觉得丽丽这个人谎话连篇,更何况她是有丈夫的女人,孩子也不一定是自己的。

丽丽在医院生产时因为没有人陪同只能向舅舅求助,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舅舅终于忍不住发声了。他批评丽丽还没有离婚就要找男朋友,还没结婚就要给人家生孩子,是她有错在先,作为女人不懂得矜持,必然要吃亏。

丽丽的做法的确有问题,如果真的有心和郭先生在一起,应该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两个人可以商议着解决问题,还不至于错的太离谱。作为成年人必然要为自己的错误而买单,不过孩子是无辜的,无论丽丽和郭先生未来是否还要生活在一起,都希望他们能够妥善的安置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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