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曹妃甸交警严格落实部局工作要求,紧盯严重超员、严重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大力开展农村地区“双违”整治行动,为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0月3日清晨,交警一大队宣教中队中队长吴涛带领孟涛等执勤人员在五农场辰兴大街开展路检路查,7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津C75***轻型栏板货车驾驶室和车厢内都有人乘坐,执勤民警当即对该车辆拦截检查。经查,驾驶员赵某志所驾驶的货车驾驶室内乘有3人,车厢里还乘有5人,均系去附近工厂干活的工人,他们在后厢里蹲坐,毫无安全防护措施。据驾驶员赵某志陈述,他也知晓货车货厢不能载人,但就是心存侥幸,为了图方便就让5名工人坐在后车厢里,没想到国庆期间也有交警检查。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述货车载人的危害性,在拍照取证后,并责令车厢内的乘客另行乘坐车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9人以下的违法行为,给予其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10月4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期间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查,该车为轻型栏板货车,本来用于载货的车斗内违法装载3人, 属于违反货车载人并且超员的违法行为。
民警从驾驶员贾某处了解到,此时正值农忙季节,车上搭乘的都是受雇于他的村民。民警对驾驶员及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乘坐超员客车、货车出行的危害以及货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处罚。
10月4日曹妃甸交警三大队依托乡镇交警中队,在辖区严查农村机动车违法行为。16时许,执勤人员巡逻至荣华道附近时发现三轮车满载着工人,情况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查处。经查,驾驶人邢某某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且违法载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对乘客进行了转运。10月4日下午,曹妃甸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刘建东带队于渤海大道执勤时,查获一辆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三轮摩托车。
经查,驾驶员李某并无驾驶证,车上也并未悬挂号牌。车上乘客为自己朋友,为图方便就一起搭载上路。最终,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驾驶员李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900元的处理。
10月5日上午,曹妃甸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赵春余带队于通海路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辆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三轮摩托车。
经查,驾驶员并无驾驶证,车上也并未悬挂号牌。车上乘客为自己工友,为图方便就一起搭载上路。最终,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驾驶员杨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900元的处理。
10月5日14时20分许,曹妃甸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渤海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无牌农用货车涉嫌违法载客行为,当即将该货车截停检查。经查,该车车斗内载客4人,毫无安全防护措施,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要求车上的人员下车并进行了转运。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货车驾驶人罚款700元,记18分。
曹妃甸交警提示:
货运三轮摩托车为载货车辆,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载客行驶中,如遇急转弯、急刹车,容易导致乘客受伤。车祸猛于虎,为了自身安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切勿搭乘报废车、拼装车、载货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载客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的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