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荒唐吗?佳木斯母亲为遇难儿子讨要说法,也需要代价?

半刻闲情 2023-11-09 15:59:49

佳木斯的体院馆坍塌,已经说过,把责任全都推在“下大雪”头上而半点不谈豆腐渣的问题,是荒唐且卑鄙的。

此外,豆腐渣行为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德上,都应该被追究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只要世界还没到颠倒黑白的地步。

所以当今天热搜里出现“遇难男孩的母亲发声,为了讨要说法,宁可跟丈夫离婚,跟孩子舅舅断绝关系”的情况时,我大受震撼。她讨要个说法那不是人之常情吗?为什么要出现离婚、断绝关系的惨烈言辞?

男孩的母亲其实说了,只不过她没有把话摊开来说,她留了一点颜面,避免把脸打肿了,双方互相把伤害拉到巅峰。

“拿工作压我不管用。”

最早发出来的那批视频是很清晰的,这位母亲的声音决绝响亮:拿我们家两个公职人员工作压我……

这么一来过程就像逸少的草书变成了word里的楷体,于是跃然眼前。解决不了问题,就从人开始。很可惜我没法把视频转发给各位,因为基本上没剪辑到位的视频都违规而被删除了,包括连一向“正气盎然”的观网发布的视频,都无法幸免。

有人说孩子是软肋,有人说这是因为在北方。全都是扯淡,同样的事情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而软肋绝不仅仅只有孩子。

说实话,一个普通女子,虽然为母则刚,但在这种局面下我不认为她有任何胜算。离婚和断绝关系都很难成为最后的结局,她已经失去了孩子,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失去了一切。这个时候,她的家人又怎么会愿意抛弃她呢?

诚然,通过家里两个公职人员给她压力,是最有效果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在某些特定的时候会冒犯中国人的普遍情感,于是网友斥责“岂能如此对待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

这些个网友无疑是正义的,是好的,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可我们需要思考另一个问题:是谁出此下策?

会不会正是那类“出此下策”的人,导致我们的注意力,往往从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上转移了。你看,我们明明该关注佳木斯坍塌的体育馆是否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结果现在全都在看那个母亲的举动,谁造成的?

于是,这种转移、关注,就又关注到了其他的东西,又扯出了新的问题。

今天10月9号中午,媒体“凤凰周刊”发布了一条报道:坍塌的体育馆开发商去年就注销了,但仍然能查到其实际控制人吴立迁,为桦南县(事发地)建设局干部。其妻子杨巾力,则是环保局干部。

2019年,也就是坍塌的体育馆完工的那一年,这家只有15人的公司,营收从2018年的0元直接增至1.4147亿元……钱这么好赚?

有人在发财,当然,也有人在背锅。

在职干部肯定是不能做商业股东的,就是不知道那两位2019年是否已经退休。

如果一个母亲因为儿子遇难想讨个说法,都要付出离婚、以及断绝关系的代价,那么请问一个住建局干部实控的开发商公司完成的建筑,仅仅只在4年后坍塌造成普通人伤亡,是否更应该付出代价,或者被调查?

最少,也要找第三方来检测体育馆的质量吧?

历史,有两支笔,一支写尸骨未寒,一支写锣鼓齐喧。

历史,有两支笔,一支在我指尖噤若寒蝉,一支在你手中壮如牛鞭。

历史,有两支笔,一支低诉凄风苦雨夜,一支高唱人间三月天 。

那个视频,不放出来也好,毕竟当我看到那个母亲说“不要拿我家人的工作来威胁我,我可以离婚断绝关系”的时候,真的很难受。

声明,本文来自公众号“竹不倒”。

0 阅读:50
半刻闲情

半刻闲情

时事新闻、搞笑视频、影视剪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