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职工养老金领取地相关规定
一是平均指数的算法,吉林是以年为权数计算的平均缴费指数,
二是平均指数的采用,基础养老金采用的(1+平均缴费指数)/2,过渡性养老金采用平均缴费指数。
三是养老金计发基数全省没统一,分为吉林长春、吉林江源地区、吉林农垦企业、吉林其他地区 四是增发养老金。缴费年限21-25年增发0.15%,26-30年增发0.2%,31年及以上0.25%,计发公式=计发基数(1+平均指数)/2年限*增发比例。
二、参保人基本情况
参保人出生时间1964年3月,1982年10月参工,2024年3月退休,总工龄474个月,统账结合模式建立1995年7月,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年限153个月,个账57510.15元,平均指数0.62
三、养老金计算
一是基础养老金=【统筹市县计发基数+全省计发基数*平均缴费指数】/2 缴费年限1%=(7178.5+7178.5*0.62)/2*474/12*1%=2296.76元
二是过渡性养老金=全省计发基数 *平均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1.4%=7178.5*0.62*153/12*1.4%=794.44元
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57510.15/139=413.74元
四是增发养老金=7178.5(1+0.62)/2*【(5+5)*(0.15%+0.2%)+9.5*0.25%)】=225.49
四项合计=3730.43元
四、因素分析
参保人工龄近40年,视同年限近13年,平均指数0.62比较低,个账余额也低才57000多元,过渡性养老金平均指数采用的实缴平均指数。每工龄年养老金94.44元。
影响养老金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工龄和平均指数,当然还有平均缴费指数的算法与采用,以及地方增发养老金项目的影响。
特别声明:参保人数据来自网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