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市民爆料,自己从事餐饮的生意,因为人手紧缺,所以自己打印了一张A4纸上面写有招聘信息,招聘勤杂工,然后张贴在自己门店的玻璃门上,希望过往看到的合适的人前来应聘。
不料不久当地城管局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讲该女子违规张贴广告,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
并让该店主立即整改处理,然后携带身份证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受处罚。
否则将要被暂停通信服务。
此事一经爆出瞬间引起网友热议。当地城管局回复根据国务院相关条例,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贴宣传物都属于违法,他们也只是对该店主进行口头教育并未罚款。
店铺门面属于城市公共建筑物吗,条例里面写的城市建筑物,指的是什么,包括个人的商铺吗,条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在公共建筑物上面乱贴乱画,确实影响市容,而不是禁止在个人的商铺里面粘贴广告,条例都被他们给歪曲生搬硬套了!自己的门店玻璃里面不允许张贴东西,真是闻所未闻!
城管执法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完全违背法律。打着法律的幌子,肆意妄为,才是对市容市貌最大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