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时代残疾人“返贫问题”:客体承接协作能力薄弱

故人军情观 2023-09-30 13:52:38

前言

贫困残疾人脱贫稳定性差,已脱贫残疾人因残疾带来的自卑心理衍生的惰性思想较为复杂,难以正确认识小康生活面貌,在走摆脱贫困道路上不够坚定,在应对生活中出现的危机和挑战上不够积极。

以自身缺陷为由,自行降低小康生活标准小康生活作为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在温饱阶段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之间起着重要的承接作用,稳步进入小康社会才能打牢现代化的根基。

部分残疾人对小康生活解读失真,认为当前生活就是小康生活,将过去在生活、就业中接受的普惠性措施,错误地融入对小康生活的认知,认为残疾人本身享受的小康生活就不同与健全人,以为小康社会就是目前保障大于自生的状态。

靠付出较少、甚至不付出劳动力就能保障生活的残疾人,对用“残”换取生活保障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在甘肃省积石山县某村,仍存在部分残疾人靠着政府的兜底保障脱贫,他们安于现状、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愿摘掉“穷帽子”,在家里等着帮扶干部入户帮扶,向党和政府要“福利”已经成为习惯。

追求美好生活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残疾人也应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与农村地区残疾人的沟通发现,仍有些偏远地区的残疾人家庭保有“小农意识”,认为只要能自给自足,就不需要探索致富道路。

也有一些残疾人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阻拦残疾女孩上学,也不为她们及时联系卫健部门进行康复,自己对美好生活缺乏认知,也耽误了后代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在贵州省镇远县某村,一村民家中为了生男孩,已经生了六个女儿,而这家的男主人打工时意外受伤,落下残疾,家中收入骤减,靠政府救济生活,大女儿初中还没毕业,勒令其女儿辍学打工贴补家用。

长期处于贫困中,在多渠道帮助下脱贫不久的残疾人,日积月累形成对社会的强烈抵触情绪,对社会建立起心里隔膜。他们更愿意在同样有生理缺陷的群体中生活交流,这样的社交筛选规则阻碍其自身在社会中的发展,也放缓了这一群体整体融入社会的节奏。

在以往的社会认知中,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始终处于“被认可”或“被评判”的位置,给予残疾人价值的定义往往形成于大众认知中或带有偏见、或带有同情的非事实本身的主观臆断。我国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硬件措施与人文建设没能同步进行,城市与农村对残疾人的包容程度也参差不齐,残疾人受“标签化”的影响逐渐加大。

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展,残疾人也发生了转变,从被动接受帮助到主动参与建设社会;从边缘化存在到处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心。

社会对残疾人的认同逐步走向正轨,但残疾人本身却缺乏自我认同,在潜意识里默认自己没有自身价值,不能给自己和家人应有的安全感,即便在已经实现全面脱贫的今天,对社会上主动向他们释放的善意,仍然存在迟疑的态度,也存在对社会的包容过分解读。

已脱贫的残疾人对帮扶政策产生不满情绪建档立卡以来,已有338.3万户残疾人家庭享受过残疾人帮扶政策,残疾人帮扶政策的全覆盖,使贫困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实现脱贫。贫困残疾人依靠多种帮扶保障措施实现短期内收入小幅提高,支出大幅降低,走出贫困。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对有返贫风险的群体继续保持着积极的帮扶态度,部分残疾人习惯了兜底保障的生活,面对为增强内生动力,逐渐缩小福利范围,减少部分无需付出劳动力获得收入的帮扶措施时,极易产生不满情绪。

在湖南省花垣县某村,扶贫干部将就业机会摆在残疾人面前,仍有个别残疾人拒绝接受工作,认为自己就应该依靠政府的扶贫资金生活,接受工作就面临着没有保障的风险,而且不想付出辛苦赚钱。

20年,我国投入6.3亿元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投资196.2亿元为各级残疾人建设综合服务设施2318个。一些长期接受帮扶的残疾人,养成被动脱贫的习惯,面对国家大规模的投入,出现扭曲共同富裕意义的苗头,认为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脱贫致富的目标更迫切,有政府和扶贫干部兜着他们走上致富道路,无需主动承担脱贫责任,坐享其成即可。

贵州省荔波县某村的个别残疾人,在扶贫干部为他们免费提供山羊、鸡鸭饲养时,极力拒绝,认为养好了,就失去了兜底保障,养不好,还要承担失败的风险,不管出于哪种原因,都不该接受政府的帮助,不应该自主脱贫。

在20年公布的“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名单中,共有37位残疾人上榜,占获此奖项总人数的37%。积极投身于扶贫事业的工作者有很多,残疾人在其中仅占三分之一左右。

面对残疾人创业方面难度大,就业方面选择少,大部分脱贫残疾人是不敢迈出创业这一步的,仅提升自身技能达到自主创业的标准这一项,就劝退了很多残疾人,比起主动创业,他们更希望政府或相关部门安排好他们的岗位,甚至从培训、岗位选择、薪资待遇等都有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只需要根据要求重复机械式的工作、生活即可。

以20年盲人医疗按摩培训为例,我国共7820位盲人提供医疗按摩培训,但初中级技师不足10%,消极对待自身素质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相比普通小学99.7%、普通初中100%的入学率仍有差距。

为了提升残疾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我国建立了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特殊教育的教育体系,根据26—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接受扫盲教育的残疾青壮年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以及高等特殊教育的残疾人仅占残疾人总数的9.3%,这也从侧面说明,我国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低年龄段残疾人对学习需求最为旺盛,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学习的需求逐年降低,在中高年龄段的残疾人,缺乏学习主动性,思想不上进,甚至认为提高素质修养对发家致富不起作用,想要从自身改变根深蒂固的惰性思想变得越发艰难。

通过各地组织培训和安置就业后反馈的成果来看,在实用技术培训“技能学习—技能实习—岗位实践”三个阶段,仍然存在部分残疾人,他们有能力学习技能,但不愿意主动接受培训;接受培训后,对需要付出劳动换取报酬的脱贫形式不满意,导致培训半途而废,难以达到岗位要求。

在被安置的工作岗位上,遇到困难或瓶颈,需要增加工作量时,往往采用悲观的态度对待,希望别人解决困难,或者宁可失业也不愿打破困境。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本就占比不高,还无法保证参与培训的残疾人能全部依靠工作维持稳定收入,加大了脱贫残疾人的返贫风险。

自扶贫开发以来,就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整体规划中,努力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城乡发展方面的差距,为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尽快融入社会营造环境。但残疾人家庭已经对低质量的生活状态麻木,即使在社会主义矛盾已经转变的今天,对自身及家庭仍然无法绘制蓝图。

在对脱贫残疾人的回访中发现,一些残疾人认为当前解决温饱的生活就是理想状态,没有组成家庭的残疾人,认为自己本来就该孤独终老,组成家庭会带给自己更大的压力。

有子女的残疾人,对子女则抱有能娶妻或能嫁人的保守期待,甚至希望政府能解决他们子女的婚配及婚配带来的附加问题,并不考虑通过自身努力为自己的子女积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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