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的一家医院内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当一位病人静静地躺在手术室中,等待医生的救治时,他的家属却被医生叫到了手术室门外。原本以为医生会告知手术进展或需要签署什么文件,然而,医生开口的第一句话却让人瞠目结舌:“需要支付3000元的专家费,而且只能是现金,转账都不行。”这番话,无疑是在向家属赤裸裸地敲诈。
9 月 15 日左右,在四川广元市中医院的手术室外,徐先生一家人正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手术。徐先生的母亲患有心脏疾病,这次手术对他们一家来说至关重要。
突然,手术室的门开了,一名安姓医生走了出来,把徐先生叫到了一旁。徐先生心里一紧,以为医生是要告知手术的相关事宜,没想到安医生却压低声音说:“需要支付 3000 元的专家费,而且只能是现金,转账都不行。”
徐先生震惊不已,着急地说:“医生,手术都已经开始了,怎么突然要交钱?”安医生不耐烦地回答:“这是请专家的费用,不交的话手术没法继续。”徐先生的父亲也赶忙过来说:“之前没说过有这笔费用啊,能不能先手术?”安医生却态度坚决:“不行,必须现在交。”
无奈之下,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徐先生一家最终支付了 3000 元现金。安医生接过钱,清点一番后塞进了胸前的口袋,便转身回到了手术室。
手术结束后,徐先生拿到母亲的住院结算凭条,上面却并没有这笔 3000 元的“专家费”。徐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便拨打了安医生的电话询问。电话中,安医生表示:“那是请专家教授的,我跟你父亲说了的,他也是同意的。”当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为何没有在收费单据上显示时,安医生生气地说:“开个啥单子嘛?你这个人咋有点不讲道理呢?专家来做手术不可能白给你做。”徐先生表示要走法律程序,安医生回应:“看你(能)做个啥子,神经。”
这件事被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0 月 11 日,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已经介入调查。而医院方面则称这是一场误会,但对于这笔钱的具体性质却语焉不详。
我们不妨来看看本事件中蕴藏的法律知识!
问题一:安医生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贿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在本事件中,安医生向患者家属索要所谓的“专家费”,且行为较为隐蔽,指定现金交易、不提供收费单据等。如果该行为是安医生与所谓的“专家”之间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即安医生通过收取患者家属的费用后,将部分费用给予所谓的“专家”以换取其参与手术等行为,那么安医生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商业贿赂。但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来证实。
问题二:医院在此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有对其医务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在本事件中,安医生在医院内进行手术过程中向患者家属索要额外费用,这反映出医院在管理上可能存在漏洞。如果医院没有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的行为监督不力,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即使医院声称这是一场误会,但在事件发生后,医院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公众解释清楚这笔费用的性质和去向,也体现了医院管理上的不足。
问题三:患者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患者及家属作为医疗服务的消费者,有权知道所支付费用的具体用途和去向。在本事件中,患者家属支付了 3000 元所谓的“专家费”,但却未得到明确的收费依据和解释。患者家属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退还不合理的收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了损害,还可以依法追究医院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