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程寡妇人口贩卖“集团”的真相

民国印象 2025-04-14 18:28:21

民国时期,有一个女人名字叫程黄氏,是个寡妇,她曾骄傲地讲述了自己是如何成功地卖掉一大家子的女人的。

她说:“我骗了三个体面的年轻小姐,甚至还带上了她们的妈妈。妈妈和女儿一起——我弄到了所有四个女人。我们管这个叫‘一窠端’。唯一留在家里的是一个老男人,孤苦伶仃地饿死了。”

寡妇程黄氏买卖人口的手段与众不同。别人都是自己主动地寻找可以贩卖的人,而程黄氏的“货品”则往往自己找上门。

她想要洗手不干之所以如此困难,一个原因就在于客户总是稳定不断。(程黄氏把买卖人口比作蜘蛛网,我们可以将她看作一只杂食的蜘蛛,困在蛛网里的同时她也依靠自己的网状人脉获得给养。)

程黄氏的职业生涯更好地勾勒出了人口市场的多样性。十年间,程黄氏活跃地卖人,她卖出妻子,把小女孩卖去当童养媳、婢女乃至养女,把儿童卖去戏团,把年轻女子卖去当小妾或妓女。程寡妇最骄傲的是帮着诱拐和卖掉了一个傲慢军人的小妾,他是当地一个军阀的卫队队长。

她还帮助老家村子来的女人在北京找到了当女仆的工作;她让一些人获得合法工作,也骗了其他一些人。有几十个人经过她的手。做这些生意对她来说很自然。“这就是为什么我自己家现在过得这么好。我看到每一个人都想着怎么骗她。”

寡妇程黄氏她曾经是一个单纯的主妇。程黄氏的丈夫死后,留给她五个孩子,当时分别18岁、13岁、10岁、6岁和4岁。

程黄氏说:“那时真急得我没有办法,牵这个,拉那个,哭哭啼啼简直不知往哪儿跑。我是一个大娘们儿,又有什么主意,成天心思不定。”她家有二三十亩地,但丈夫留下了大笔债务。

一些财产已经抵押出去了,而程黄氏被迫抵押了其他的。但五个孩子还需要容身之地,程黄氏没有把房子卖掉,而是在身边的人中间寻找机会。她年纪太大,已失去玩“性局”的机会,不可能通过卖淫赚足够的钱。

她也对改嫁没有兴趣,男人不过是另一张需要喂饱的嘴。程寡妇丈夫去世前,她并未接触过广阔的社会。她从未出过远门,也对世界一无所知,但她曾经是“一个被认为是有道德的人”。

她说自己是一个高傲的女人,爱惜自己的声誉。程寡妇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这个指导原则成了她的“道德中心”。

儒家传统强调对家庭忠诚,程黄氏展现出一种对传统家庭观念的有趣的扭曲或误用,但这却在那些涉足买卖人口或与人贩子有牵连的人当中非常常见。

将从前的顾虑放在一边,程黄氏现在发现自己已经被坏人吸引,她不会放过赚钱的机会。她有位堂亲也是寡妇,有个4岁的孩子,这位堂亲暗示二人可以诱拐一个刚嫁到龙王堂来的年轻媳妇。

程黄氏跟堂亲一起把这个女人送去了臭名昭著的人贩子黎玉亭那里。

从一开始,程黄氏就不乐意跟其他同伙分赃,这表明了许多女性人贩子在交易中的典型位置。女人可能当头目,很多女人也确实是牵头的,但很少有买卖能由女人独自完成。

买卖人口的女性掮客极度依赖自己的个人和家庭网络。

由于她们的生意模式有着这样的本质,更多人牵扯了进来(意味着要付钱给更多把事情搞定的人)。有关不幸的女人或烦人的孩子的传闻,很快就可能成为与交易有关的资讯。

一个成功的女性人贩子不一定是一个没有人跟她讲话的可疑人物,她很可能恰恰是所有人的倾诉对象。女性人贩子通过了解邻居的家庭压力和需求来融入街头巷尾。

自然,女性人贩子要跟仆人交好——穿过后门与厨房,家仆们对各个家庭的问题了解得一清二楚。总之,成功的人贩子要让自己成为有能力解决问题的人。

法律的执行总是徘徊不前。有时,警察或法院无意间成了人贩子实施打击报复的代理人。国家不经意间提供了一种由规训和消极刺激组成的结构,促使媒人、掮客和人贩子联手合作。

人贩子们策略性地用找警察或起诉作为威胁的手段。当更多的人牵扯进一场交易中后,这样的威胁也变得愈发必要。

从清代到民国时期,针对人贩子的诉讼涉及的人员数量发生了显著变化,从一个案例揭露一两个共谋的人贩子,到调查将不少人告上法庭。许多因素导致了涉案人数扩大。

由此,民国社会快速转变的结构刺激了野心勃勃的人,他们利用这个时期艰难与机遇并存的社会环境,将人从一种环境里剥离出来,转而将他或她转移到另一种环境中。为此,人贩子们需要协同合作。

寡妇程黄氏第一次被捕,也是因为一个“恶友”黎玉亭在警察面前出卖了她。

黎玉亭为法院提供的信息,足以判定程黄氏犯下买卖人口罪,1923年春天,北京地方法院将这名42岁的寡妇、5个孩子的母亲送进了监狱。

她只在京师第一监狱待了短短几天,就被转移到了安保条件更差的保府监狱。这一时期,诉讼人贩子的案件总体上在增加,而这意味着更多像程黄氏这样的女性被判处有罪。

就算考虑到1920年到1926年周期性的大赦,程黄氏第一次被判入狱前后几年间,北京监狱里女性的数量还是翻了一番。

在狱中,程黄氏每天有三顿饭吃:早上喝小米粥,午饭吃窝窝头,晚餐则是小米饭和菜汤。

女人在保府监狱的任务相对较轻。有时她做火柴盒,其他日子则种菜或做些针织小手工,还为监狱里的看守洗衣服。她对看守们很有好感。

这些人对女囚不错。“我们要求些萝卜就给我们萝卜,敢情比这管得松多了……还允许我们闲谈。”看守们自己也不富裕,女囚有时从公家物资里偷出布和线,用来缝补看守的衣服,或者让他们带回家给老婆。

保府监狱的环境与严格管制的京师第一监狱形成鲜明对比。在北京的监狱里,大多数女囚都被判略诱罪。(放眼全国,监狱里的女囚犯下的罪行中,诱拐和略诱是第二常见的,仅次于跟鸦片相关的罪行。鸦片罪涵盖了沉迷抽大烟、走私以及跟大烟相关的盗窃。)

在监狱的第一年,她交了不少朋友,还学到了很多。正如民国时期中国许多军阀的军队成了男人学习犯罪的训练场,监狱也为女人提供了类似的教育。

程黄氏第一次进监狱并没有吃什么苦。她推测,这或许是她提前被释放后就回去胡作非为的原因。

服刑期间她身体上没受太多苦,不过心理上那段时间还是不好过。在监狱里,程黄氏成天惦记着孩子。

“眼睛一瞧窗户就想接见,晚上做梦,也梦见孩子叫人拐了。”这是她最可怕的噩梦,因为“许你拐了人家孩子,难道不许人家拐你的孩子吗?”。

有人曾问过程寡妇,她有没有想过卖掉自己的孩子。程黄氏觉得这个问题不堪忍受、令她不快。自己孩子的幸福永远是她心里首要的事情:“成天的心里就打算出去安插孩子。那时他们都小,幸亏判了二年,要是判了八年这一家也就完了。

段祺瑞

程寡妇第一次服刑结束于1924年,彼时段祺瑞控制了首都,他大赦天下,释放了数千名囚犯。民国时期经常性的大赦令罪犯们重整旗鼓。

让不断变更的政权更畏惧的是监狱里没有足够的地方关押自己的敌人,而非当下关在监狱里面的罪犯。程黄氏这样的人贩子对社会造成的破坏,跟叛乱的异见者比起来不值一提。

程黄氏碰上了幸运的时机,两年刑期缩短了一半,但大赦来得太过频繁,刑期更长的罪犯们也一样获得了提前释放的机会。

程黄氏清楚地记得自己被赦免的那个早晨。她回忆自己跟年轻的看守打哈哈,他手里拿着公文站在她的监房前。

他笑着把文件交给她,说:“程黄氏,你爷们,你的丈夫,你的男人有信来了。”程寡妇以为是在说笑,就也笑着说:“呵,一下就是三个,卖掉两个吧。你看我卖掉哪两个好?”

看守打开监房门,程黄氏这才反应过来她自由了。所有被释放的人都满怀欣喜。这些女人都急忙计划起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她们交换联系方式,安排在城里见面的地方。

她们说:“你替我找主,我替你找主。”这些女人都计划好了骗谁、怎么骗。她们都谋划着互相欺骗。毕竟,这是她们每个人都最了解的世界。

程寡妇回到了家中,回到了她的噩梦身边。快过年了,只有可怜的小女儿在家,家中破败不堪、污秽遍地。一开始她和孩子各自无言,她最小的女儿衣服又脏又破,袜子上全是血。她年仅8岁,还很瘦弱。

程黄氏喂她吃东西,她胃痛得嚷了起来。母亲帮女儿揉肚子上的硬块时,小女孩哭出了声。她告诉母亲,自己已经饿了几个月了,只能吃些残羹冷炙。程黄氏相信,要是段祺瑞将军的大赦晚宣布一天,她的小女儿就活不下去了。

她见到了大儿子,22岁的程福,问他:“家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呢?”但程福刚从军队回家,只是回说自己不太会挣钱。年纪较长的孩子们很快四散,他们这么急忙地去了哪里,这位母亲对此感到疑惑。

程寡妇感叹:“幸亏我的小女儿会学舌。”从小女儿口中,程寡妇了解到,是她婆婆家——石家的两个女人把她两个大女儿带到家里当童养媳了。两个女儿一个14岁,一个10岁。小女儿叫这两个女人石大婶和石大奶奶。

程寡妇刚从牢里放出来,她不认为她俩的干预是出于善心。她们不仅带走了程寡妇的孩子,还请了一个她看不起的媒人,而且给这人付了钱。程黄氏发誓,一定要报仇,把两个女儿弄回来。

监狱并未在程黄氏心中种下对警察或法院的恐惧。跟从前一样,这个精明的人贩子愿意将这个系统为她所用。

她卖了一小部分自己的耕地(有条件的典卖),把大女儿接回了家,也准备好了跟亡夫的姐姐对簿公堂。

果然,石大奶奶发现这个14岁的姑娘不再从娘家回来之后,就把程黄氏告上了法庭。她声称程黄氏将女儿哄骗回家是要把她卖掉。

她女儿很紧张,程黄氏这样引导她:“别害怕,到堂上你就说你婆婆调戏你,给你换好衣裳要去卖你。”她说:“因为她们咬我,我就这样咬她一口。”到了堂上,厅长审问小女孩时,她就按母亲教的那样说了。

厅长知道程黄氏犯过事,之后又审问了她一下。她计划好了完美的答复:“老爷,您想,拐人还有明拐的吗?她是我闺女,我接她回来,她是我自己闺女,我拐她干什么呢?”

厅长似乎对她的回答感到困惑,他将她们绑起来,一天后又放了。后来,石大婶听说了石大奶奶的这件麻烦事,就让程黄氏10岁的女儿跟姐姐一起回家了。

程黄氏费了这么多劲,她很高兴家人又一次团聚了。但日子还是不好过。尽管曾下决心不再买卖人口,程寡妇还是很快重操旧业。

她干了几个月女佣和雇工的活儿,甚至找到了收入不错而且不太麻烦的正经工作,但这些工作令她感到特别焦虑。

她跟雇主打架,她心神不定,需要干些活跃的事情。所以,每当她感到无聊,就会到天桥市场或者前门附近游荡,暗中寻找新的机会。

找工作也意味着要跟当地的老妈店商量,那是一些老女人,在临街的正规小店给人介绍工作,她们知道在城里可以找到哪些工作。

在当地,她们跟人贩子、媒人以及街头巷尾飞短流长一起,被认为构成了一个整体。老妈店提供的合法服务,跟程黄氏这样买卖人口的女人操持的犯罪勾当异曲同工。

在监狱三年,程黄氏回想起了自己的人贩子生涯。她详细描绘了十多个不同的买卖是怎么实施的,提及的交易数量则更多。

每桩买卖的利润从32元到200元不等。即便是最小的交易,给她带来的收入也是当用人一个月薪酬的两倍多。她坐火车、马车,也走路。有时她自己出去找生意,但通常都是生意找上门。

要是入不敷出的家庭无力自己推进一桩买卖,程黄氏这样的掮客就帮他们一把。程寡妇出远门送货时,不管是到长春、滦州还是奉天,当地的人贩子都会认出她,而她常常可以帮他们把要卖的人带回北京,如此她返程时也能赚到钱。

很久以前,程黄氏看到人就会想如何把他卖出去。有时这个癖好盖过了她的常识。给大儿子找媳妇的时候,程黄氏坚持要找一个漂亮而且有被卖潜质的年轻女性。

要是这门亲事不顺利,或者如果家里遇到困难,那她就可以收回投资。即便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当时程寡妇自己的丈夫和父母还在世,很久之后她才开始自己买卖人口——但程黄氏记得这些事情,仿佛一切都是昨天发生的。

程黄氏带着两大包的萝卜和白薯去看望母亲,路上她进了邻居家,这家的女主人当时不在家,但有个小姑娘在。程黄氏还记得,这个姑娘“头儿,脚儿,真处处叫人爱。

那年她只有12岁,长得四方脸儿,白净净的,乌黑的头发,拖了一条大长辫子。我看见就喜欢”。看了一眼邻居的女儿,程黄氏就惦记上了她。

她给姑娘家留下一些白薯和萝卜,便赶回家告诉母亲,她非常想要拿下这个漂亮的小姑娘。

那年程黄氏的大儿子程寿只有10岁,所以她妈暗示说:这家人那么穷,何不让这个姑娘当童养媳?程黄氏的丈夫更谨慎些,于是他们等了几年。

后来,他们花了一些钱,把这姑娘正式娶进门。程黄氏很快就对自己的选择感到懊悔:“我越看越不像话,又不懂规矩,又不做事。我也不说她,知道稳不着她,只拿眼睛管着她,怕她拐东西逃走。”

程寿不再是个小男孩了,他喜欢自己的漂亮媳妇,但也常常无法忍受她。程黄氏劝儿子别和媳妇闹,但是没有用。正如程黄氏担忧的那样,不到半年,这个诱惑人心的姑娘就逃跑了。

程寡妇既高傲又固执,她不轻易承认错误。她难以承受损失,她说,漂亮儿媳逃跑、丈夫去世而且留下巨额医药费和丧葬费用,是那一年她遭遇的三大悲剧。

程黄氏说话的时候将人和钱混为一谈:“又来了一笔钱。”在1920年代的华北,动产原则很普遍,程寡妇常常“把人收入囊中”。

程黄氏对自己的声誉态度矛盾,她很乐意有人找她“帮忙”,但也痛恨有人在大街上盯着她。

程黄氏回家跟孩子们团聚后不久,就收到了黎玉亭的口信,说要跟她见面。程寡妇希望黎玉亭会花钱弥补自己这个老同伙,便答应去见他。

她带着大女儿同去,但黎玉亭并不打算补偿程黄氏。

黎玉亭看到程黄氏的大女儿四方脸儿、白净净的,现在14岁,已经长大了。他提出让程黄氏和三个女儿跟他一起去奉天,他声称可以给程黄氏找个好主成亲,新丈夫能帮着养孩子。

程黄氏的女儿看到黎玉亭挺富裕,便被他的提议打动了。程黄氏却气愤地对她说:“是啊,有吃的,有喝的,你混蛋,回头他卖了你,你还不知道呢。”

程黄氏的过往令她很为女儿们操心。她不仅反对不合适的亲事,还怀疑所有代儿子向她女儿提亲的父亲都是人贩子。

程黄氏对暗中报复非常敏感,她说,“你要是欺我,我会加倍奉还”,她曾这样警告一个竞争者,“你很坏,但我更坏”。

她竭力谋划着应对任何似乎要威胁她的家庭的人,常常把目光投向仇敌的孩子。黎玉亭的女儿都安稳地长大了,但另一个名叫陈志明的男人也曾不幸地做出了错误的提议,说要让自己的儿子跟程黄氏的女儿结亲。

偶尔,程寡妇让自己的孩子也参与到计划中来。1924年,程黄氏等着她16岁的儿子程福引诱陈志明8岁的女儿捉蝈蝈,蝈蝈越捉越远,小姑娘离开家,来到了尘土飞扬的大街。

不出几个小时,他们就把小姑娘卖到京西茶馆的戏团去了,拿到手八九十元钱。陈志明央求程黄氏把女儿还回来时,她要求他先付给她钱。程黄氏吹嘘说,陈志明典卖了一大块地,才拿出了额外的10元钱给她。

之后,程黄氏托一个姓陈的朋友问买主要回了陈志明的女儿,条件是之后再“补上”一个。程黄氏还去到茶馆,在那里把小姑娘交还给陈志明,其间她痛骂陈志明,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女儿回到了父亲身边,而程寡妇赚了将近100元。

后来,她责怪自己对儿子们产生了糟糕的影响。“因为这一切,我的大儿子和小儿子都变坏了。”

她更爱护自己的女儿,对自己能够保护她们不受弱肉强食的世界的侵害,她感到很骄傲,而她自己则熟谙这个世界。

她说:“我所有的孩子都很厉害……我的孩子人脉也很广,他们到处都有拜把子兄弟,帮他们远离麻烦事。”

1929年程黄氏的大儿子程寿在另一起诱拐中扮演了诱饵的角色。程寿的一个把兄弟拐来一个15岁的女孩,是一个银行经理的使女,带过来让程黄氏卖掉。程寡妇叫她“银子”,不知这是否是小女孩真正的昵称。

银子很害羞,程寡妇给她看了程寿英俊的照片,还答应让她嫁给程寿。程黄氏对银子说,程寿在奉天有差事,但她和一个朋友会坐火车带银子北上去见未来丈夫。

银子穿着体面,是个剪了短发的时髦姑娘,程黄氏担心她一个乡下老妇人看起来不像是跟银子同行的人。

尽管银子是自愿跟来的,但她还是担心在火车上被问讯。好在程黄氏有丰富的火车旅行经验,深知要对可能的机会保持警觉。

一登上火车,程黄氏就发现一个穿大衣的阔气老爷独自旅行,于是她带着银子坐到了他旁边,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起的。

她希望她们看上去像这位老爷的用人。她的策略奏效了,火车探访一次也没有来问她们。程寿当然没有在奉天等待,程寡妇转头就把银子卖给了一个常客——一个开妓院的。

带着银行经理的使女到奉天几个月后,程黄氏在北京城外的乡村安顿了下来。她买下一只猪和几只鸡,还给人当雇工。

她说,她想念乡下的生活,而且一开始她想洗手不干犯罪的事了,但很快她又在谋划着“解救”一个12岁的被后爹虐待的姑娘。

这桩买卖太过鲁莽,她的同伙又不可靠,最终她被逮捕了。程黄氏曾经想要为自己辩护,以逃脱起诉,但当乡下法官在堂上审问程黄氏自己的小女儿时,她这么些年的经验和策略都变得一无是处了。

她已经12岁,程寡妇最近盯上了一个猎物,程寡妇的女儿跟她是玩伴。程黄氏自己形容小女儿太老实、太容易上当,听见了什么很快就会说出去。

因此,当法官问这个小姑娘她母亲干了些什么,她不仅说出了她们最近的客人是谁,还供出了她母亲离开家去了哪些其他地方。

连程黄氏自己的女儿都在堂上将这么多家庭故事倾吐而出,法官也只好提议地方法院给程黄氏判处最重的刑罚。

程寡妇从来没有落过一滴泪。为了寻找到一些悲伤的痕迹,有人问程黄氏的小女儿来监狱看她时,“你女儿哭了吗?”

六年前程黄氏曾救过女儿的命,而在堂上女儿却无意间供出了对母亲不利的供词。

程寡妇确定地说:“是啊,她哭了。”有人又追问:“那你哭了吗?”“我为什么要哭?我女儿已经在哭了,我哭干什么?”然后,程寡妇大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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