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603377)索赔:收行政预处罚,投资者对照条件申请挽损

不止探索 2024-12-28 08:59:24

2024年12月20日,ST东时(东方时尚603377)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22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提示:2021年12月24日(含)至2023年12月27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3年12月27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gyzx365.com)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东方时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2021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年,东方时尚及其全资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向桐隆汽车采购新能源汽车。2021年12月24日,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200,212,000元,占东方时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5%。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东方时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2021年,东方时尚及其全资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与桐隆汽车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为428,941,000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7.68%。东方时尚应当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东方时尚未按规定披露,导致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2、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2023年,千种幻影对东方时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27,770,427.85元,占东方时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东方时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2023年,千种幻影对东方时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27,770,427.85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23%。东方时尚应当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东方时尚未按规定披露,导致其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预处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并拟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850万元罚款。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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