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党内警告处分、二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政务警告处分,四次因为经济问题被查,违反八项规定被巡查组点名,这样一个屡次犯错的村支书却没有被免职,镇纪委给出的理由竟然是:“没达到被撤职的程度”,那到底要干多少坏事才能达到被撤职的程度呢?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八里场的村民告诉记者,本村村支书董某某被村民多次举报都没有下文。而且这个董某某在此之前还四次因为贪污、中饱私囊被处分,可以说是劣迹斑斑,但是就是一直没有能动得了她,村民怀疑其背后有后台在罩着她。
记者从村政府了解到,村民所说的问题皆为事实:
2008年,董某某跟村民收了1.6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事后这个钱被董某某截留。
2017年,董某某私自给村组党员发了4000元的补贴,这些钱在第二年通过村里的账目报销完毕。
2018年,村集体卖玉米、小麦收入了1.4万元,董某某没有入账。
2020年,村集体卖小麦、水稻收入69248元,被用于账外开支。
2021年,有村民违规销售清淤泥被发现,村里收了1万元的罚款,没有入账。
同一年,又将村集体的22亩土地私下承包给了村干部。
以上的这些钱,有一部分进了村支书董某某的腰包,还有一部分被董某某用于村里的其他开支。除了这些问题外,村民还举报董某某存在涉黑涉恶的行为,公安机关表示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对面村民的指控,董某某承认自己存在财务问题,但是处分期已经过了。董某某还提到,村里此前因为欠债导致账户被全部冻结,村里的进账和支出受阻,但是平时又要开支,这才是自己屡次因为财务问题被处分的根本原因。
按照董某某的说法,董某某还成了一位认真、负责的好干部了!可是既然是好干部,那村民为什么又会不断地举报董某某呢?而村民提到的涉黑涉恶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名村支书反复被举报、反复犯错被处分仍在职,这样的事情怎么说都是说不过去的。上级部门是时候重新审视一下董某某的问题了,好好研究研究这个职到底该不该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