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同纠纷申请人王益楷怀着满心的感激,将一面写有“为民解调行善事,排忧解难积功德”的锦旗送到定安县司法局黄竹司法所,以此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调解其与潘某合同纠纷中,所付出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王益楷与槟榔培育商潘某口头约定,购买槟榔苗并支付定金2000元。但在后期履行过程中,槟榔苗的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级别,潘某退还定金2000元给王益楷。但由于槟榔苗涨价,双方因为槟榔苗补偿差价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进而引发了合同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无奈之下,王益楷向黄竹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黄竹派出所、村(居)法律顾问云永超律师、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吴鸿生等人,组成调解小分队介入跟踪调解。调解员首先认真了解双方口头签订的合同内容,仔细分析纠纷的焦点和关键问题。在调解过程中,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村(居)法律顾问云永超律师给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定金的规定以及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剖析口头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合同纠纷。

“真的太感谢司法所了!要是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王益楷在送锦旗时感慨地说。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司法所调解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司法工作人员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的肯定。近年来,黄竹司法所一直以来秉持着“调解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他们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为群众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急难愁盼”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后,黄竹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让司法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供稿人:张秋月、刘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