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胚胎移植后生下龙凤胎,医院:与丈夫无血缘关系

李沛昱说电影 2023-04-16 00:30:47

湖南长沙,一女子结婚多年后,一直不孕不育,四处求医,最后经诊断,发现她患有不孕症状。无奈之下,女子到某医院进行胚胎移植手术,谁曾想到,放一枚胚胎,最后却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而且女儿和丈夫没有血缘关系。医院:她可能与人同过房!

秦女士和丈夫结婚后,一直想要孩子,刚开始双方年龄小,秦女士不是很着急,但过了两三年,迟迟没有怀孕后,秦女士开始怀疑丈夫身体有问题,并到医院进行检查。最后的结果是,丈夫身体没问题,她被诊断为女性不孕——多囊卵巢综合征及输卵管堵塞。

秦女士问医生有没有办法,她想要自己的孩子,医生表示,只能进行试管婴儿。随后,秦女士在该医院进行了第一次胚胎移植手术,结果胚胎停育,没能成功。修养两年多后,秦女士又进行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

秦女士和医院确认,只移植一个囊胚,医院也表示同意,并告诉秦女士,她的身体无法承受双胎。不曾想,进行B超检查时,医院发现秦女士体内有两个孕囊。

值得庆幸的是,产检的结果显示一切正常,秦女士觉得,只要宝宝正常,两个孩子也可以。结果意外发生了,女儿被确诊为先天性双耳全聋,要进行人工耳蜗手术,手术费用约为60万元。

最关键的是,女儿只与秦女士有血缘关系,与丈夫无血缘关系。秦女士急匆匆地找到医院,问医院怎么回事,并质疑医院放错了囊胚,医院不承认。

医院提出,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秦女士在进行胚胎移植前后,与他人同过房。医院表示,“医学上面都是讲证据的,都是可以进行溯源的。”

说说看法:

对于此事,网友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医院的不规范,大家早已体验过了,很多医院只能保证纸面上的流程无差错,但保证不了实际操作过程,否则也无法解释龙凤胎中,女儿不是父亲亲生的。

第二,从医学角度看,不排除秦女士在做移植了胚胎手术后,与他人同房,这种可能是存在的,而且这事只有她自己知道,问题是,她会认吗?

那么,法律怎么看这事?应该谁为此事负责?

医院也说了,医学上面都是讲证据的,都是可以进行溯源的。对于此事,需要借助司法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针对是不是医院错放了囊胚,亦或者是秦女士与他人同房导致,这必须要经过司法鉴定,由专业人士进行分辨判断。

如果秦女士和医院都不申请鉴定,法院为了查清事实,也会要求有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其次,从秦女士被诊断为女性不孕,没办法怀孕来看,这事大概率是医院的问题。

从社会公众日常经验可以判断,既然不孕不育,那就不可能通过自然的方法怀孕,否则医院诊断的不孕结论,不就是错误的吗?所以不管是哪种结果,医院一方肯定有问题。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医院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承担诊断错误的责任,还是承担错放胎囊的责任,需要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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