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云南省军区临沧军分区政委的刘智浚在回忆录《与祖国同行》中讲述过这样一件事:
1993年3月,临沧军分区副司令作为临沧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按“防指”的安排,到耿马县检查护林防火安全。吃中午饭时,突然发生县公安局要抓他的驾驶员李明德,并且要对他乘坐的小车进行检查的事件。
副司令员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不禁火冒三丈,认为公安机关抓现役军人超越了管辖权,当场与执行抓捕任务的警官争吵起来了。
面对副司令员的阻挠,公安机关自然不可能把李明德带走,只有紧急向上级汇报。
最后云南省军区同意后,才由临沧军分区张俊政委电话指示副司令,让他把李明德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先控制起来,回临沧后再把犯罪嫌疑人和有关案情,交回军队依法处置。
这件事情上了当天云南省的重大情况简讯,引起总部首长和成都军区首长的重视,所以省军区朱成友司令要亲自到临沧,进一步弄清情况,与地委交换意见,达成共同看法,而后向上级报告。
最前面为任守备二师政治部主任的刘智浚
发生上述事件的时候,刘智浚还没有到临沧军分区任职,他回忆道:
(1993年3月下旬)两点时分,我和朱司令踏上开往大理的路程。他让我上他的车到大理。在路上,他对我说:我这次到临沧,除了送你上任外,还要把临沧军分区前几天发生的运送毒品案,进一步搞清楚,才能够放得下心。还说:临沧军分区一名小车驾驶员参与运送毒品被查获,涉及军分区副司令,所以,要亲自跑一趟,搞清这件事涉及副司令有多深。
(小编:文中的朱司令是云南省军区朱成友司令员)
第二天下午四点多钟,朱司令和刘智浚政委到达临沧军分区。见到了军分区司令石伦常和张俊政委。张政委已经下了楚雄军分区政委的命令,因为出了小车驾驶员运送毒品这件事,所以,上级要他暂缓到新单位报到,待刘智浚到任后向他交接完工作,才能去新的工作岗位上就职。
案情实际上很简单,很快就查清了:临沧军分区小车驾驶员李明德平时纪律观念淡薄,经常上街玩耍,认识了来往于中缅之间的女子杨某。一次,李明德空车到昆明接军分区领导,杨某知道后就要求搭便车上昆明。路上,杨某对李明德照顾得很好,吃住等一切费用都由她开销,还用女色和金钱对李明德进行勾引。李明德彻底沦为杨某的俘虏,后来又多次为杨某运送毒品。
然后就是如何处理军警冲突的事,刘智浚政委写道:
晚饭以后,朱司令把我、石司令和张俊政委找到一起交谈,他说:副司令不知道驾驶员运送毒品的事,驾驶员运送毒品的事与他无关。但是,在公安机关控制犯罪嫌疑人时不冷静,片面地强调管属权限,与公安机关发生争执是错误的,要对他提出批评。当然,公安机关涉及军内人员,没有向军分区通报,也有做得不完善的地方,相信公安机关会总结经验教训。他还说:因为省军区事情多,他明早就回昆明。张俊政委向我交代完工作后,就可以到楚雄上任了。
(小编:听这口吻,“公安机关要总结经验教训”,经验好说,这“教训”二字,莫不是暗指公安吃了亏?)
这件事情的性质极其严重,对军分区的影响十分恶劣,暴露了临沧军分区对首长身边的人教育管理上有漏洞。
刘智浚政委到临沧军分区后抓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认真查找教育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会上,副司令员对自己处理这个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了自我批评。大家对他进行了诚恳地帮助。
前排左起:石伦常司令、省委副书记令狐安、地委书记段金堂、刘智浚政委;后排:罗兴中、杨文团、袁希海
最后,刘智浚政委写道:
会后,我走访了临沧地区公安局,看到了局长韩舒阳,副局长王毅、韩跃先,首先向他们通报了我们对副司令员的批评。同时,建议他们以后涉及军队人员的案件,应向军内政治机关通报。如果牵连到本级领导,也可以向上一级政治机关通报。
韩局长也回应了我的走访,他说:当时情况紧急,又是在边防,距国境线较近,怕出现意外,希望军分区给予理解。
小编当兵的时候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驻地附近出现了杀人案件,有消息称疑犯可能投奔他在我们部队的老乡。七八个荷枪实弹的武警在广州基地保卫干部带领下去XXX号船搜捕。
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场的海军官兵人人侧目(更准确是斜着眼睛看外来的武警),心里不爽,都觉得即使有嫌犯,也该由我们部队的人自己去搜才对,枪嘛,我们也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