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的期限,法律是有明确的限制,如果双方约定超过法定的最长租赁期限,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房屋租赁到期后,一方仍占有使用房屋的,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肖静律师根据司法裁判口径及审理思路,归纳梳理了此种情形原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供大家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更新的方式
租赁双方当事人更新期限续订合同有两种方式:约定更新和法定更新。约定更新,又称明示更新,是指合同当事人于租赁期限届满后另订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法定更新又称默示更新,是指租赁期限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二、租赁合同的租赁规则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对于出租方主张增加租赁费的,应当举证证明双方就变更租赁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推定为未变更,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租赁费履行。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1.核实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出租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承租人的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出租房屋时,出租人必须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件并登记其姓名及证件号码,以确保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2.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房屋租赁的核心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合同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因此,租赁合同时应尽量详细,明确租金、支付方式、期限、押金返还条件、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
3.出租过程中注意改造、转租等问题
出租人在出租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装修或改造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和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在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发现承租方有上述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1.租赁期限届满后的合同效力:当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2.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