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枪杀情妇始末

大案真实记录 2025-01-20 15:52:57

2015年3月20日,内蒙古赤峰市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谋杀案。案件的主角是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而受害者则是他37岁的情妇李红(化名)。这起案件不仅因为犯罪者的身份引人关注,更因为其过程之离奇、情节之恶劣,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

案发当晚,赵黎平驾驶黑色奥迪轿车,在赤峰市松山区新井村附近的大牛圈山上,对李红实施了枪击。然而,三枪均未击中要害,李红在惊慌中逃离现场,并向路过的车辆求救。她拦下一辆白色轿车,司机见状立即停车,李红迅速上车并报警,声称被赵黎平追杀。然而,赵黎平并未放弃追杀,他紧追不舍,最终在赤峰市松山区百合新城小区内将李红逼停,并对其开了致命的一枪。

在行凶后,赵黎平将李红的尸体装入奥迪车后备箱,驱车前往大牛圈山深处,意图抛尸灭迹。他事先已经踩好了点,选择了远离市区、荒无人烟的地方进行焚尸。然而,由于急于逃离,尸体并未完全烧毁,赵黎平便将残骸掩埋后逃离现场。这一行为被大牛圈山附近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为警方的后续抓捕提供了重要线索。

接到报警后,赤峰市公安局迅速调看了实时监控,发现嫌疑人正是赵黎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立即下令设卡追捕,当地警方迅速出动了500余名警力,对新井村旁边的大牛圈山进行了地毯式搜查。2015年3月21日凌晨,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

在抓捕过程中,警方发现了赵黎平遗弃的两把手枪及49发子弹,以及他焚烧、掩埋尸体的痕迹。经过法医鉴定,确认受害者就是李红,她的头部留有枪击痕迹,成为赵黎平持枪杀人的有力证据。

赵黎平被抓获后,对持枪杀人的指控拒不承认。然而,面对铁证如山,他最终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2016年11月1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黎平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宣判后,赵黎平提出上诉,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赵黎平执行了死刑。这位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官员,最终因自己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赵黎平与李红是情人关系,但他们的关系并不稳定。李红曾向赵黎平索要巨额封口费,并威胁要将他的贪污行为举报到纪检委。为了安抚李红,赵黎平曾写下欠条,但并未实际支付。在一次酒店幽会时,李红偷偷录下了赵黎平贪污受贿的电话内容,并以此作为要挟。赵黎平担心李红真的会将此事举报出去,从而危及自己的仕途和人身安全,于是决定采取极端手段将其除掉。

作为曾经受人尊敬的公安厅厅长,他背离了自己的职责和信仰,最终走向了毁灭的道路。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权力不是万能的,任何人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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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3xxx39

用户13xxx39

29
2025-01-21 08:50

一个贪婪,一个凶残都不是好东西。

峰子

峰子

19
2025-01-21 18:46

知法犯法

老石老实

老石老实

8
2025-01-21 17:36

她都上车报警了,怎么还是挂了?

☆冷☆月☆

☆冷☆月☆

4
2025-01-23 19:09

两个祸害

高风亮节

高风亮节

3
2025-01-23 01:26

都不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