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9日讯“蓝色风暴”冬暖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城阳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共出动警车12辆次,干警49人次,依法拘传17人,司法拘留5人,扣押车辆2台,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昔日好友债相缠,干警调解情再连
申请执行人吕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某人力资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陈某某系该人力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经系统查控,查明被执行人存款不足,无车辆及房产登记,也没有其它有价证券,该人力资源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执行干警依法到陈某某户籍地查询,亦未发现陈某某的行踪。1月16日15时许,申请执行人称陈某某在某棋牌室出现,执行干警迅速到达现场,顺利将陈某某拘传至法院。在组织双方调解时,执行干警意外发现申请执行人吕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系同班同学,曾经关系要好,但因本案纠纷产生矛盾,互相拉黑,拒绝沟通。执行干警从同学情谊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陈某某筹款3万元支付给吕某,吕某缴纳执行费并撤回本案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终本案件“不沉睡”, 执行到底解民忧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过程中,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发还申请执行人,但仍不足以履行义务。虽然案件终本,但是执行局终本团队始终坚持跟踪关注,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接到申请人的线索,城阳区人民法院于1月17日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和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现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随着双方最终在和解笔录上签字,这桩多年的执行案件落下了帷幕。
强制执行出重拳,司法拘留促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既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未按照要求申报财产情况。1月17日上午9时,城阳区人民法院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面对执行干警的督促,被执行人刘某一直以“再给我一点时间”“我现在没钱”等理由拖延。执行干警对其反复释明法理,明确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如实报告财产,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处以拘留。但刘某不予理会,继续声称自己没钱,无法赔偿。在对刘某多次释法无果后,城阳法院依法决定对刘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
主动交车明诚意,法院执行护权益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杜某某、青岛某建筑安装公司、青岛某市政工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初期,被执行人一直不予理会,逃避执行,但在拘传至法院后,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向杜某某释法明理后,杜某某主动向法院申报自己名下两台汽车,并请求法院依法处置以抵偿案件款项。被执行人于1月17日主动带领执行干警前往自己居住的小区,提前委托自己家人将车内个人物品清空,向法院移交名下车辆,并表示将积极配合后续的拍卖工作,尽快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仔细核对了手续和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正式办理了车辆扣押交接手续,本案所涉车辆顺利扣押到指定场所,下一步将对其进行评估、拍卖。
不分昼夜,听令而行,是执行的常态;如我在执,人民至上,是执行的初心。下一步,城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民生期盼。(赵彦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