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父亲死亡,3孩子获赔72万元被亲戚花光

富先生看社会 2024-12-16 00:25:25

世态炎凉,亲情疏薄,有遗孤争产之案,闻之令人唏嘘。昔有三孤,皆稚齿未冠,其父不幸于戊戌之夏溘然长逝,遗下巨款百一十二万金,以为身后之恤。家族亲眷,聚而议之,遂立约分金:祖父母得二十万,其母李氏亦二十万,而三孤共得七十二万,由祖父母代管,俟其长成,方得承继。若祖父母有恙,则由伯父代之。

然世事无常,祖父与大伯相继辞世,此卡遂转至祖母张氏之手,而张氏又托于二伯宋某及其妻厉氏。宋、厉二人,得卡与密,自乙亥孟夏至癸卯孟冬,二年有余,将此七十二万金挥霍殆尽,且拒不归还于孤。

法庭之上,审案者明察秋毫,以为此金实归三孤所有,宋、厉二人保管之际,擅自挪用,实属不当之利,遂判其归还。又念及原约,此卡应由祖母张氏执持,张氏未能妥善保管,亦有失职之责。故终判宋某、厉氏、张氏三人,共还三孤七十二万之款。

吾观此案,感慨系之。亲情本为世间至厚,而今却因财利而薄如纸。三孤年幼失怙,已属不幸,又遭亲眷之欺,何其哀哉!人生在世,当以诚信为本,以亲情为重。若为一时之利,而伤至亲之情,岂不失人之本心乎?世人以此为鉴,勿让贪欲蒙蔽双眼,勿让亲情成为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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