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加强消防执法队伍建设,怒江州消防救援支队经与州司法局沟通协调,组织全州干部分批次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截止日前,全州共计38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行政执法证是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的身份证、上岗证,是法律确认合法执法主体的资格认证。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确保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前期,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培训备考事宜。支队及各大队积极与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对接,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权职责,梳理执法依据,依法确认支队、各大队执法主体资格,并积极组织全体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干部开展线上消防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为全州消防执法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支队将全面推行执法人员考评“红黑榜”,统筹考虑各执法区域、人员实际情况,根据执法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及依法履职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对执法人员进行量化考评,按季度进行晾晒排名,有效提升全州执法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