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先祝大家元旦愉快,这一期我们谈关于2024年国资国企工作应注意的五个方面,我称之为“论五大关系”。
第一:“央地差距”问题。
之前写过文章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这里不想赘述。【改革前沿】央企和县市级国企改革:已不可同日而语,应分层推进、精准施策
只是想强调一下观点,国企改革到今天,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发展水平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国企改革的政策“一锅出”、“一勺烩”,显然和“分类改革”的路线初衷相去甚远。
应沿着“分类改革”的思想,继续细化分类。
根据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市场化水平、承担使命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类标准,打破“央企和地方国企”概念的束缚,完全根据企业情况去分类。最后才是根据标准“分类施策”。这才是“深化提升行动”,“深化”二字的具体落地。
第二:“中央和地方分级代理”需要完善。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两级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
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共计8章47条,法规里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直到今天我们的国资管理,依然是中央和地方两级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形式。
之于今天的地方国资,在现实中,地方国资更多的强调本地,解决本地的问题,“为本地所用”。至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要求…其实可以往一边放一放,毕竟是“两级代表”。
这在客观上就导致了,全国的国资难以形成“一盘棋”,而是“两张皮”。
更多的是“中央企业”的一骑绝尘,与之匹敌的国企,只有发达省市的头部省属国企;至于普通县市级国企,更多的是“望洋兴叹”。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第三:地方政府和地方国企的关系。
现实中,地方国企多以基础设施类、公用类、融资平台类国企为主。
公用和基础设施类国企,需要承担特定功能,甚至“不计代价”保民生。客观上承担着“托底民生”的职责。
融资平台类国企,看似资产数额大,实则低效资产多,经营性资产少,资产总体质量低。
常年“向死而生”的花样融资,导致其债务缠身。它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牺牲我一个,幸福我全家”的“炮灰”职责。
有人给城投开出的药方是“转型金控和城市运营商”,多年过去了,除了这个提法淹没在时间里,没有任何进展。这个说法就相当于,让借钱度日、债台高筑的斜杠青年,去转型为“金融精英”、“社会活动家”…不是他不想“转”,实在“转不动”啊。
其实,地方国企除了这两类之外,基本没啥东西了,尤其是经历了十几年前的那波“私有化”浪潮之后…
实践中,有些地方国企还在事实上承担“地方小金库”的职能。这就不难解释,地方政府有些活儿,要尽量交到他们手里,他们“挣的钱”,成为了事实上地方政府可以直接支配的“资源”。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也在响应国家号召“精兵简政”、“缩减人员”,但是活儿还是那么多,怎么办呢?最常见的就是从当地国企“借调”。所以,地方国企又承担了“长工”的职责。
所以,讲课时,我经常说,地方国企担子太重,干不好真的不奇怪!
地方国企,如何要其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明确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否则,就应了我开玩笑的那句话了——“最好的地方国企是最近成立的那家”。
第四:国企和国资委的关系。
各地国资委是我近年来交流最多的,我目力所及,两种情况最常见:极左和极右。
极左:就是“事无巨细”,对于出资企业“能管尽管”…什么人“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在他们眼里都无所谓,当地国资委成为了事实上的国企“经营管理者”。
极右:除了“发文”给出资企业之外,基本不管。当地国企报请的东西,除了必须,否则,一概不表态。
国务院国资委在2019年就下发了《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国资委“管资本为主”,“把老板当好”。而不是“老板干,员工看”…
2023年,在北京举办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研讨班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研讨班上强调:“要求企业创新,国资委首先要在思路和政策上创新;要求企业担当,国资委首先要为企业担当。”
我的观点,地方国资委不能成为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局外人”。围绕“管资本”,应配套相应的管理体系,科学设置权限清单,主动为企业“减负”,提升国企干事创业的“容错率”,激发他们的热情….
在操作方面,我甚至建议,我有两个建议:
1. 本地“企委”交流:地方国资委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必须定期到国企挂职交流,国企中层以上去国资委挂职。地方国资委处室负责人,是具体政策的拟定者、监督者,他们如果不懂业务,是个硬伤!相互挂职交流,畅通信息,可以让当地国企改革政策的制定更加务实。
2. 核心国企董事长进入当地国资委党组:地方核心国企的董事长,进入国资委党组,能够参与政策制定的讨论,为决策的出台提供最真实、最有效的信息。提高决策制定的合理性。
3. 发达地区“企委”交流:对于大多数非发达地区的国资委,一定要注重向标杆地区国资委学习。主动对接、积极交流,尤其是要形成长效的交流机制,比如派干部常年挂职学习。这里多说一句,挂职名额可以是1个人,但是一定要给他配备挂职学习的团队,做好“学习经验的转化”。(不展开,需要的话,单说一起)
第五:国企和民企的关系。
不知从何时起,国企和民企的关系,成了“危险关系”。
很多国企央企的业务,也是秉承“能找国企不找民企”的思路,似乎和民企打交道会“说不清楚,带来“不确定风险”…
这种现象,从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的发展来看,是不利的。国家的发展、区域经济的繁荣,需要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不是偏废其一。
就像人体一样,一个健康的饮食,应该是荤素搭配。纯荤、纯素,都不是最优选择。
当前很多国企资产状况差、流动性差、还债压力大…其实,有个办法,很多地方国企一直不敢用!
为何不尝试对发展前景好、潜力大的民企进行股权投资呢?一来可以改善资产结构,二来民企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国资背景,发展壮大的同时,国资股份也在保值增值。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完全不需要考虑所有制属性。还是那句话,“市场化”嘛!完全的市场化行为!目标是壮大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
任何地方国企的定位,从目前来看,服务城市都是核心之一。城市的繁荣,需要国企、民企的共同努力,“一花独放不是春”,国企民企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协同发展,才能打造出“万紫千红”、繁荣富裕的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