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在爱情的美好憧憬里,婚姻是幸福的港湾,而家则是承载这份幸福的实体。然而,现实却常常充满了意想不到的波折。
2018 年 5 月底,李逸轩和林晓妍这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妻,迎来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儿子呱呱坠地。
望着襁褓中的小生命,两人满心欢喜,同时也意识到,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得购置一套住房作为温馨的婚房。
李逸轩和林晓妍满心期待地想要挑选一套心仪的好房子,可毕竟年轻,买房经验不足。
李逸轩思来想去,便把买房的想法告诉了父亲李正豪。李逸轩可是家里的独苗苗,从小到大一直在父母的宠溺中长大,他提出的要求,父母基本上都会尽力满足。
李正豪多年在商海摸爬滚打,积累了丰厚的家底。
得知儿子要买房,他拍着胸脯豪爽地说道:“儿子,放心!买房这事儿,老爸出钱支持你!”
李逸轩一听父亲这话,心里顿时有了底气,立马拉着林晓妍开启了四处看房之旅。
一开始,两人在天河区看中了一套房子。走进房间,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光洁的地板上,房间布局合理,窗外景色宜人。
林晓妍眼睛放光,拉着李逸轩的手说:“老公,这套房子好棒啊,我好喜欢。”
李逸轩也连连点头,对这套售价 26999900 元的房子颇为满意。
两人当下就和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认购书》。
李正豪得知儿子儿媳选好了房子,二话不说,直接替他们支付了 150 万元的购房定金。
一家人都沉浸在即将拥有新家的喜悦之中。
然而,就在等待购房手续办理的日子里,林晓妍却皱着眉头对李逸轩说:“老公,我这几天越想越觉得,这套房子好像还是差点意思,总感觉不太符合我们理想中的家。”
李逸轩也陷入了沉思,思索片刻后说:“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些地方不太满意,要不咱再考虑考虑?”
最终,小两口一咬牙,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子。
可遗憾的是,前期缴纳的购房定金被房地产公司无情没收。
李逸轩心里觉得挺愧疚,对父亲说:“爸,这次没弄好,让您这 150 万打了水漂。”
李正豪却笑着摆摆手:“嗨,儿子,没关系,反正都是为了你们小两口和孙子,别往心里去。”
同年 12 月份上旬,李逸轩和林晓妍又踏上了看房之路。
在海珠区,他们发现了一套仿佛为他们量身定制的房子。这套房子外观设计时尚大气,内部构造精致合理,每一处细节都符合他俩的审美。
林晓妍兴奋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开心地喊道:“老公,就是这套房子了,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家!”李逸轩也满脸笑意,连连点头。
这套房子面积为 353.26 平方米,成交价高达 3003 万元。两人对它实在是中意得不行,迅速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了 200 万元的定金。
随后,他们有条不紊地陆续签订了购房合同,还商量好分五期支付尾款。
而这一次的购房款,李正豪又是毫不犹豫,分多笔付给了房地产公司,总计 3003 万元。
买完房后,一家人欢欢喜喜地搬了进去,小两口度过了三年看似平静幸福的日子。
然而,“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好景不长,2021 年,李逸轩和林晓妍的婚姻出现了严重的裂痕,两人决定离婚,可在分割财产时,矛盾彻底爆发,闹得不可开交。
就在这时,李正豪突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以儿媳林晓妍签名的一份《确认书》,主张自己支付的购房款是借款,要求李逸轩和林晓妍返还借款本金3153万元以及利息。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 150 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法庭上,李正豪指着《确认书》说道:“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林晓妍确认这套房子是她和李逸轩向我借钱购买。她还自愿将房屋产权全部物权转让给我儿子,并协助办理过户。逾期不办理,她同意我向某仲裁院申请仲裁,追究她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等。”说着,还展示了确认书上林晓妍的签名和指印。同时,李逸轩也拿出一份自己签名的确认书,上面写明向父亲借款并承诺会偿还借款本息,同时他说:“法官,我同意父亲的诉求和他说的事实。只是当时我没有购房资格,所以才用了我老婆林晓妍的名字买房。”
谁知,林晓妍却情绪激动地反驳:“我是被逼着签的那份《确认书》!当时公公气势汹汹地找到我,说如果不签,就让我在这个家待不下去,还威胁我要让我名誉扫地。我实在是害怕,没办法才签的!”
结果,林晓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跑到某法院,申请确认《确认书》仲裁条款无效。经过一系列调查审理,法院最终真的认定了她是被胁迫的,所以她签订的《确认书》无效。
在 2022 年 10 月,某仲裁院出具了一个《决定书》,将李正豪的仲裁申请给驳回了。
根据《民法典》第 657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本案的后续审理中,法院发现李正豪在第一次为儿子、儿媳买房时,支付了150万的购房款,但是,并没有明确约定这笔钱是出借还是赠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案中李正豪在儿子、儿媳第二次买房时,认为自己支付的 3003 万元属于借款,但是他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儿子、儿媳向他借钱的事实。
最后,法院认为李正豪在出资给儿子、儿媳买房时,并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借的还是赠与的。而且,也不能排除他和李逸轩是否为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多分点财产,才故意说钱是借款的。并且,儿媳林晓妍不承认这笔钱是借款,就算李逸轩说是借的,但那个《确认书》因为存在胁迫情况已被认定无效,也没法证明他曾出借款项,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正豪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后, 李正豪他气愤地说:“我明明给他们出了这么多钱买房,怎么能说不算借款呢!”他毅然决定上诉。
结果,二审法院经过严谨审查和考量,最终维持原判。
地保存着,还到处寻找能证明林悦骗婚的证人证言。
案例反思
网友说:“世事浮云变,人生落日催。”这场家庭财产纠纷闹剧落下帷幕,其中的曲折令人唏嘘,本应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却因利益纷争变得支离破碎,实在是令人感叹和惋惜 ,也让人们看到了人性在利益面前的复杂与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