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去年网上快爆炸的订婚强奸案,男方席某被羁押22个月,一审阳高县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二审一推再推,于今年3月25日于大同市中级法院开庭。
大概案件情况网民们略知一二,本来这个案件属于特殊案件,疑义太大。所以网上吵得沸沸扬扬。
事件回顾
2023年5月1日,大同阳高县席某某于与女友订婚,约定18.8万彩礼,于订婚当日实际交付彩礼十万元,和7.2克戒指,席某某以及父母承诺,结婚一年后并且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并且写下书面保证。据说在5月2日男女双方在婚房内发生性关系,事情完了以后女方要求交付剩下的彩礼以及房本添加自己的名字马上兑现。结果没有达成一致女方报案告男方席某某强奸。5月4日,女方向阳高警方报案,5月5日,男方席某某被警方带走刑拘。6月26日被诉,8月24日阳高法院开庭,一审判决席某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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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后续
席某某上诉以后,二审一直延期开庭,当席某某被羁押22个月16天后,在第二次开庭之前,期间究竟因为什么原因一再延期的原因,无法得知也无法考证。

网友的各种议论大概也许戳到了本案的要害。对于二审结果可能错了就将错就错,毕竟被羁押了22个月。如果改判无罪,那么涉及的公检法三方尴尬无法接受,同时还涉及国家赔偿。如果一审判决的没问题那就是没有问题。
民众认为
事情在网上发酵了很久,普遍认为女方摸透男人心里,玩“仙人跳或者婚姻碰瓷”,也许没有这个仙人跳或者碰瓷这个过程的话,席某和女友也就到了结婚阶段,假如结婚,大概率现在现在是离婚阶段分割财产了吧。按现有规定,女人一年离两次婚可以赚到一套房子,现在职业离婚女太多了,一般一年争取离婚两次,比赚钱来快,也是合法发财致富的捷径。现在女人以结婚合法骗取财产的太多,我们提倡男女平等,为了照顾女方是弱势群体所以规定许多偏向妇女一方,比如就没有“女人强奸罪”。而现实呢,矫枉过正,在婚姻上男人成了妥妥的弱势群体,现在光棍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一是男方花大量的金钱。二是男多女少,三是某些规定的(姑且这么说吧)支持,所以许多男的没钱结婚,或者被某些规定吓破胆不结婚,再加女人婚姻骗子多婚托多,有的一家两代人一辈子的积蓄被骗个精光。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
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
假如某人他爸去世了,银行还存五万元钱,要取钱,必须有公证过的遗嘱,如果有时间公证的时间直接带他爸去银行取钱,许多老人突然离世,连口头遗嘱都来不及,哪有时间铺开程序写遗嘱?更何况一般老百姓更多没有书面遗嘱习惯,因为没有什么财产可留,即使有公证过的遗嘱。要从银行取出这五万钱必须证明你爸是你爸,假如你们村里或者街道,认识你的三千人都可以证明“你爸是你爸”,但这只是客观事实,诉讼到了法庭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要证明“你爸是你爸”,必须出具DNA亲子鉴定证明,这样才能证明你爸是你爸。这是法律事实,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院的依据是法律事实,不采信存在的客观事实。
本人曾经有一个刑事自诉案,证据也是有很多,是一个侵占案自诉,但是法官裁定不予立案,因为证据不足。事实是某人把我的信用卡保管期间,对方是信用卡办卡人(当时信用卡社会上一些黄牛办,卡下来说是还要完善一下资料,当时自己不懂,套了密码晚上就透支了49000多剩20元,在一家金店透支的)当晚透支了49000多,结果去刑警队报案,刑警队说属于刑事自诉案里的侵占罪,结果法院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证据这会当然还保留着,后来爱人把这个钱补上,至发文时这个钱还没有给我,六年了。当时法院的意思书面材料属于证据不足,必须有视听资料,也是录像,看到她从哪里套取现金的录像。如果我有时间跟踪录像去,当场就制止了,何必麻烦起诉她,这是就是说不依据客观事实依据的法律事实,老百姓是不懂,总以为客观存在的东西可以作为证据的。
那么说到大同强奸案,强奸两个字的定义,应该是法院通过认定才能成立,之前只能位疑似来立案。
按照前面两个案例看,法律事实起码得有科学证据。
什么是强奸罪?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完成和妇女的性关系。一般强奸只要女方强烈反抗都不能得逞,如果同龄段两个人,男方威胁女方安全或者家人安全,或者女人的把柄被男方掌握被威胁才能完成强制性关系。如果女方强烈反抗同龄段的人,一个对一个都是不能完成强奸的,最多是未遂。大同这个案件是不是男方威胁女方以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女方留在男方手里什么把柄,我估计男方不会和有瑕疵的女人订婚的。排除了这两个可能再认定强奸,同时必须认定是不是婚骗、婚托、碰瓷、仙人跳。这里的法律事实证据,那就得视听证据,是不是看到他们的过程,必须有明显的强奸证据,只通过女方一面之词不可以认定吧!?那么谁家夫妻生活还变态留视听资料??

婚内强奸罪的荒唐定义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个婚内强奸罪,这是违反天理人性的。
结婚,就是两个不同血统不同家庭组合的一个新家庭,维系这一个家庭必要基础关系就是性关系,也就是夫妻生活,没有夫妻生活的家庭99%的要离婚散伙。
在夫妻之间,夫妻性生活作为任何一方除了身体上的原因,就有义务和责任配合另外一方完成夫妻生活,也有权利限制另外一方和第三方发生关系,可以使用暴力阻止,我们古人抓奸在床可以当场打死,这是一个很好的传统。夫妻间的性生活强行完成也不能说违法犯罪,只能是道德问题,某某人在配偶身体不适应的时候还强行工作,太不长心了,就这样的评价已经就够了。
那么订婚接了彩礼,拿了人家礼物,虽然买卖婚姻,双方家长同意,从关系应该认定为准夫妻。
法律上男女不领证生活一起是违法的,但是非婚生子是合法的,这些问题必须梳理清楚,鸡死了是不会下蛋的,偏偏在我们实践中,死鸡往往会下蛋。
3月25日,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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