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被打了三拳后,再刺向季某,这算正当防卫吗?这个应该不算的。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01这次事件的冲突原因,和谁先动手,这个目前不知道。
不过,从比较完整的视频看,这次刺死人的过程是在双方有冲突后,已经结束了第一次冲突。
双方脱离冲突后,不知何种原因,季某一方里有人去叫程某过来谈和。
而就在谈和的过程中,季某搂住程某的脖子,击打程某的心口。
并且一边击打,一边大声问程某:“服不!错了没!”
02:反复横跳的黑衣人。
从前半部分视频看。
主要表现在季某这一方的人,各种耍横,丢椅子,说脏话骂人。
主要是那个花裤子,还有一个黑衣男。
当然了,季某这边的人,也有清醒的人,在栏架。
而程某这边的人,就表现的相对冷静。
整个视频里,季某这方,有个黑衣男,是各种反复横跳。我感觉这人才是最坏的。如果我朋友里,有这个人,我一定远离他。
季某这方的黑衣人,摔椅子有他分,骂人有他分,耍横有他分。
在双方冷静期时,他居然跑过去找程某一方人,不知道在说了什么。
最后,他还带着程某过来,可能是要让程某给季某一方认错和解吧。
黑衣人把程某带过来后,自己反而走开了,把程某交给了季某。
这时季某搂着程某的脖子,就有了后面的悲剧发生。
我在想,如果没有这个反复横跳的黑衣人,没有把程某带过来讲和,那就不会有悲剧了。因为那时双方已经冷静了,最多就是打点嘴炮。
那个阶段,双方已经分开了。只要程某没有被黑衣男带过来讲和,这事基本上就是各回各家的事。
03:程某到底说了什么,让季某对他动手,击打胸部三下,还大声质问:错了没!
在视频最初双方混在一起时,因为视频比较远,我没看清楚,季某有没有去动手打人。
在视频一分钟后,双方分开后,季某其实还有拦住己方冲动队友的行为。
大家仔细看,季某是有拦过一个黑衣男,和蓝裤子的。
从季某有拦自己队友的行为看,我觉得其实他也应该不想把事情闹大的。
不过,我也很纳闷季某这个才24岁的愣头青,在己方人大部分已经冷静下来时,他还过去程某那一方去,不知在哪里说了什么。
程某一个人过来讲和时,是藏有凶器的。
视频里,季某先是拉着程某的手,然后把手搭到程某的肩膀上。
这时,程某是和另一个白衣男子对话的,不知道程某对另一个白衣男子说了什么话。
导致季某质问程某:“服了没?错了没?”
04:季某打的这三拳,在情绪上是有变化的。
上面说了,一开始,季某还伸出手去拉程某的手。
这时候,其实双方还情绪都很稳定。
网友说,这冲突双方都是当地的混混,还是认识的。
这是有可能的,小地方,都是无业游民,肯定多多少少都会认识知道对方的。
季某打第一拳前,是在问程某:“服了没?”
季某从打第一拳开始,到打第三拳。
从声音和动作上看,这就是情绪失控的表现。
一声比一声大,还不断追问:“错了没!”
然后在季某击打第三下后,程某突然拿出藏着的凶器刺季某。
从这个过程看,其实就是双方都冲动了。季某先冲动打人,然后程某冲动用凶器。
05:那么这次程某算正当防卫吗?我觉得不算。
正当防卫是有界限的。
首先,黑衣男程某过去讲和时,事先藏有作案凶器,并且最后用这个凶器把人刺死。
凶器是黑衣人程某的,他藏有凶器,说明了,他自己提前预知到这次过去谈判是有再次发生冲突的可能的。
他明知道过去谈判有再次起冲突的可能,还执意过去谈判,还主观上带了凶器。
从这个逻辑看,他就已经不具备正当防卫的属性了。
至于他被季某打了三下后,才用凶器反击,一击把季某送走。这里是季某先动手,只能让程某的罪行没那么恶劣,我觉得这行为就是故意伤害了。
在正当防卫里,并不是后动手的人,就算正当防卫的。这要看主观性,和紧迫性的。单一个主观性,程某就算不上正当防卫了。
而在紧迫性上看。
季某只是用拳头击打程某。
季某这三拳,有没有危害到程某的生命安全呢?
这个还是交给专业的法官去认定吧。
但是通常情况下,法律给予的正当防卫都是对等防卫的。
比如:季某用拳头打程某,这时候程某只能用拳头反击。而程某用了凶器反击,并且一击毙命,这就是防卫过当了。
你看,程某这一刺,就是奔着季某的要害去的,这一刺的性质很严重的。
道理也很简单。
比如:一个坏人打你一巴掌,你就要动刀去砍死人家。你说这是正当防卫。这合适吗?显然不合适啊。
06:程某刺死季某,这一刺算啥性质呢?
一种:防卫过当。如果在法庭上争取到一个防卫过当,可能这个罪是最轻的。可能5到7年吧。
第二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就10年以上了。
这种也是有可能的。因为他事先藏了凶器过去。还和令一个白衣男不知说了啥,使得季某情绪变化,进而对他击打。
这个就看证据了。
最后想说的是。出门在外,遇事要冷静!
千万别犯牛气症,以为天大地大,老子最大。
在外面喝酒有度,不要借酒耍横!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有些人,看起来很好欺负,他横起来,是不给你机会的。
就像季某,如果别那么逞能,好好说和,而不是出手打程某,最后就不会被刺中身亡了。
从程某带着剪刀过来讲和的动作来看,他是意识到会发生冲突的。
这样在他预知到可能会打起来的情况下,还藏着剪刀过来讲和。
那他就已经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了。
从程某还手是冲着季某胸口刺去,还有后面程某刺刘某脖子的动作看。
程某主管意识,就是在逞能,要把人置于死地。并不是大家说的被动反击。
刘某运气不错,只是脸被刺伤,没有伤到脖子,不然可能又是一条命了。
用拳头打,只能用拳头还击,这叫对等防卫!人看你一刀,你得看看刀什么牌子的,去买一把,然后再反击,要对等[点赞]
应该是正当防卫的,人家四五个人围着你,你用拳头能防卫住自己吗?
支持正当防卫,已经打了三拳了,谁知道还要打多少次?
正当防卫